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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院赴各地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
发布时间:2013-12-26 09:48:38


    12月23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蕴欣一行来到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检查指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以及法院文化建设和党建工作。

    本网讯  12月23日至24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派出检查组分赴牡丹江、鸡西、齐齐哈尔等地法院,检查指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

    在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蕴欣一行检查了爱民法院的立案设施等审判工作基础建设、文化建设和党建工作等情况,对该院在为当事人提供便民服务方面的新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网上诉讼服务工作提出了改进意见。

    在鸡西法院,省法院党组成员、省纪委派驻省法院纪检组组长胡银波一行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实地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该院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过程中具体贯彻落实情况。鸡西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喜平就全市两级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启动部署、传达贯彻、执行落实情况作了介绍。检查组还对鸡西法院辖区内的两个基层法院鸡冠区法院、密山法院进行了专项检查和实地抽查。

    在齐齐哈尔中院,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宪阳一行对该院纪检监察等工作进行实地调研。检查组对该院一年来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给予充分肯定。赵宪阳提出齐齐哈尔中院要发挥两级法院人员多、覆盖面广、作为省内“大院”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快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注重解决历史遗留信访难题的策略和方法。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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