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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倒滑撞坏电力设施 供电公司获赔一万九
发布时间:2013-12-25 11:55:05
本网讯(毛伟) 一车子在爬坡的过程中发生倒滑,撞到了路边的电线,造成损坏。肇事司机、车主、挂靠公司和保险公司,到底谁该担责?近日,江西省铅山县法院调解了该起案件,达成了由保险公司赔偿供电公司损失1.9万元的调解协议。 2012年12月20日10许,余忠旺驾驶货车从铅山县葛仙山乡杨林村往下邓村方向行驶,途经下邓村路段时,车辆在爬坡时发生倒滑,车辆尾部碰刮车后的电线,导致电力设施损坏。 经确认,被损坏电力设施的价格为2.4万余元,被损坏的电力设施系铅山县供电公司告所有。肇事货车系被告周恒辉所有,余忠旺系被告周恒辉雇请的驾驶。肇事货车挂靠于被告上饶市四通物流有限公司,向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分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 法院审理该案后,向各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做各方的调解工作。最终,当事人达成了上述协议。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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