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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遇险” 法官促调解及时“搭救”
发布时间:2013-12-23 11:31:22


    本网讯(冯奔)  12月19日,江西省贵溪净胜铜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景胜来到贵溪法院上清法庭,手里拿着150万元的转账支票,激动地握着庭长官盱华的手说:“真是太感谢官法官,这笔钱对我们太重要了,厂里的工人干活都没劲,在等着这笔钱发工资呢,现在大家又可以开工了!”官法官说:“这都是我们当法官应该做的,看到你公司又能正常运转了,我们也感到很欣慰和自豪啊,快回去发工资吧。”

    2013年7月,原告贵溪净胜铜贸有限公司因与被告浙江恒创精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贵溪法院上清法庭立案受理。因被告欠原告货款200余万元,而原告本来就是小本经营的民营企业,工人们都已几个月没有发工资了,现正等着这笔货款回笼给工人们发工资,若该笔货款无法追回,将直接导致原告这家小微企业停产,严重影响原告的生产经营,而被告既然已拖欠原告的货款,很有可能也拖欠了其他企业的货款,若不及时对被告的财产及账户采取保全措施,后果不堪设想。上清法庭庭长官盱华考虑至此,知道该案的紧迫性,遂立即前往被告所在地采取保全措施,凭借多年的执行经验,冻结了被告公司的账户,虽然该账户冻结时并没有钱,但是结合调取的资金往来信息显示,该账户是该公司的主要账户,资金来往频繁且数额巨大,后期定会有钱入账,果不出其所料,账户没冻结几天,被告便到贵溪法院要求与原告和解,原来被冻结的公司账户内已有180余万元的银行贷款。最终,原、被告在官法官的努力调解下,各做让步,由被告先一次性支付原告150万元,余下50余万元及利息在一个月内付清,双方遂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领取了调解书,该案圆满结案。没过几日,原告法定代表人便到贵溪法院领取标的款,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一幕。

    江西省贵溪法院历来重视辖区小微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为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实现保驾护航。2013年,小微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形势较往年更加严峻,贵溪法院上清法庭在院领导的正确领导和指示下,十余次深入小微企业提供司法服务,从法律层面献计献策,增强了小微企业在贸易往来中的法律风险意识。截止目前,贵溪法院上清法庭共计为辖区小微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为辖区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得到辖区小微企业的一致赞扬。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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