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冰 王磊) 12月11日上午,河南省遂平县法院执行局干警王建海、靳新生、王永革三位同志外出执行案件时,碰到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司机逃逸,发现此状况,三位干警让司机立刻掉转车头,追上该车,控制住肇事司机,为破案提供了关键证据,受到公安机关和周围群众的称赞。
12月11日上午10时许,遂平县执行局干警王建海、靳新生、王永革三位同志从遂平县常庄乡执行案件返回县城,行至遂平县车站街道办事处建设路与人民路交叉口时,目睹了一起交通事故。一位骑电动车的中年妇女在通过路口时,被同向行驶的一辆蓝色载重货车挂倒,载重货车的后轮从中年妇女的头部压过,致其当场死亡。肇事后,货车司机不但没有停车接受处理,反而加速向东逃逸。面对这一突发事件,现场群众多不知所措。见此情形,遂平县法院执行局的三位同志,立刻让司机掉转车头,打开警灯,拉响警报器,一边追赶一边打电话报警,在车站铁路涵洞桥超过肇事车辆,将其堵在涵洞桥下,从车上将肇事司机拉下控制住,并再次拨打报警电话,告知民警现场的情况。5分钟后,交警赶到现场,三位同志向公安民警简要地说明情况后,将肇事的司机交给公安民警,便悄然离开。
该院三位干警在事发后,并未向他人讲述此事,直到被害人家属通过多方打听知道是法院干警并来到法院感谢时,才被大家所了解。三位干警的行为受到了兄弟单位的感谢和当地群众的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