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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县法院三项措施人性化执行“涉少”案件
发布时间:2013-12-13 14:51:38
本网讯(赵增强) 在执行涉及青少年权益案件时,河北省邢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又十分注重人性化操作,协调好青少年与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人伦亲情关系,有效维护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为确保涉少案件及时执结,该院专门开通涉少案件绿色执行通道,明确专人负责涉少案件的执行。承办人在接到案件的当天,即将执行通知书等书面材料全部发出,同时启动对被执行人财产的调查摸底程序,确保案件在最短的时间内执结。 在涉少案件执行中,该院慎用强制执行措施,积极倡导和谐执行,即在执行中融入亲情感化,尽量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或由双方和解执结,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针对青少年处于生长发育期,身心容易受到伤害的特点,该院在执行中想方设法将执行对子女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如需到学校调查时,坚决不将警车开到学校。需要找学生谈话时,尽量选择青少年容易接受的地点,而不是直接到学校或将学生传唤到法院。在执行探视权纠纷案件时,如果被探视的子女坚决不愿意接受探视,则认真做好申请人的思想工作,使其主动放弃探视,避免因强制探视而影响子女的思想和生活。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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