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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联动执结13年积案让七旬老人不再流泪
发布时间:2013-12-13 10:16:09


    本网讯(刘燕婷 陈茜)  2013年12月12日,70岁老人双手接过执行标的款时老泪纵横,13年来他不知道流了多少泪水,是公安和法院联合规劝“老赖”为他这70多岁的老人讨回了欠款,法院执行员的执着和努力,让他感动、感谢……

    2000年3月26日,经肖开绳介绍,被执行人邓国辉向申请执行人苏汝香提出借款要求,而苏汝香和肖开绳是儿女亲家,苏汝香看在亲家的份上同意借款给邓国辉并支付4万元,出具了借条,约定借期为2个月,每月利息为1400元,每天滞纳金1000元。可一年后被申请执行人仍拒绝还款,苏汝香只好诉至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邓国辉偿付苏汝香借款4万,支付借款利息11294.4元。然而,判决生效后的8个年头,判决仍没得到执行。在这8年里,苏汝香只好找介绍人也即自己的亲家肖开绳催讨,家境并不富裕的肖家几乎陷入绝境,而因此被儿子怪罪的肖开绳只好四处筹钱,于2009年8月16日还给苏汝香本息68000元,苏汝香把这债权转给了肖开绳,由肖开绳作为委托代理人。这六万八千元的欠款无疑让不景气的肖家雪上加霜,也让肖开绳常常以泪洗脸,他也从此踏上了辛酸的讨债之路。

    受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委托执行,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法院于2012年4月9日对申请执行人苏汝香与被执行人邓国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行立案后,案件承办人对被执行人进行调查、查询其银行帐户,发现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后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邓国辉并不是没钱还,是不愿还,还声称没欠苏汝香的钱,这不仅让介绍人肖开绳失望,而且让他与邓国辉同归于尽的心都有了。为了抚慰老人受伤的心,该院执行人员日复一日地做邓国辉工作,可收效甚微。面对还债的压力和老伴的忧心忡忡,肖开绳常常偷偷落泪,为了让老人不再流泪,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法院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在公安和乡镇干部的密切配合下,找到了经济条件较好的邓国辉的女婿,通过耐心细致的明法辨理,终于使其答应为其岳父支付3万元了结此事,而肖开绳也早已被法官的辛苦执行行为所感动,欣然答允了对方的条件。自此,双方长达13年之久的纠纷,终于欢喜收场。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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