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新疆伽师县法院为妇女儿童撑起司法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3-12-12 09:35:43


    本网讯(赵剑琪)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人民法院充分运用审判职能,切实依法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建立司法联动维权绿色通道。 该院为妇女儿童开设司法联动维权绿色通道,从来信来电来访到立案受理、审判执行,全程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一条龙”服务,并与工商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相关部门联动司法,形成维权合力。在刑事审判中,对少年案采用圆桌 “温情审判”方式,切实保障少年犯的合法权利,维护其身心健康。

    建立联动调解机制。该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建立建全多元化的矛盾化解机制,对一些矛盾不深、当事人斗气的涉妇女儿童案件,委托、指导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司法所对案件在诉前先行调解;对一些重大、矛盾较为深刻的涉妇女儿童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村委干部等到庭旁听,并与法官一同参与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开展“法律六进”普法宣传活动。 以“法律六进”普法宣传活动为契机,与妇联、团委、学校、社区等合作交流,依托乡镇法庭的作用,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法律进社区乡屯”、“女法官走基层”等活动,通过开设培训班、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板报宣传、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使群众更好的了解法律,能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预防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事件发生。

    开展案件回访活动。该院组织法官深入基层一线回访当事人,零距离倾听当事人的呼声,为妇女儿童当事人提供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用热心真情的服务拉近与妇女儿童当事人的距离,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案件63件,回访58人(次),帮助11名青少年完成学业,没有出现一起因程违法或适用法律不当而引起上诉、上访案件,为妇女儿童撑起了法律蓝天,依法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