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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廊坊召开
发布时间:2013-12-09 09:33:00


座谈会现场

    本网讯(代述平 姜瑞丰 马聪文)  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廊坊香河县召开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司法室主任章晨,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龚稼立,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宝森,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越飞,以及来自全国19个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及其他高院的31名代表齐聚一堂,共商陪审员制度改革。

  会上,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卫彦明就河北经济发展情况及河北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了介绍并致辞。来自四川省南通市中院、北京东城区法院、河北香河县法院、江苏南京秦淮区法院、山东省章丘市法院、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法院的6名代表进行了发言,介绍了本单位如何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推进人民陪审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参会其他各法院分别交流了本辖区内各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重要经验,梳理了人民陪审员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关工作意见和立法建议。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司法室主任章晨介绍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有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审议情况,并就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龚稼立就做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重点、要求及其重要意义做了详细阐释。他指出陪审员审判案件是人民有序参与司法活动、实现司法民主化的重要的司法改革举措。陪审员试点工作的实践经验充分证明了实施陪审员审判制度的优越性和重大意义。他希望各级人民法院找准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的突破口,认真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有针对性的深化陪审员审判机制建设,将陪审员试点工作逐步推向深入,为司法为民、提高司法公信力、实现司法公正作出进一步的努力和贡献。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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