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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村有法官,案案先调解”
——河南桐柏法院探索新型农村社区矛盾调处机制
作者:赵栋梁 黄健   发布时间:2013-12-09 11:53:02


    2013年以来,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以“一改双优”活动和本院“作风建设年” 专项活动为契机,注重结合审判职能与“一村四警”、“一村一法官” 爱民实践活动的切入点、结合点和联系点,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对新型农村社区矛盾调处机制进行了探索。

  通过持续一年来的村村大走访和大排查,桐柏法院干警通过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听民声,察民情,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惑,针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问题,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理念深入开展研究和分析,在法院职权范围内提出和实施科学合理的解决措施,以提高审判工作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全面性和满意度,切实让“一村四警”、“一村一法官”真正转化为连接法院与群众良性沟通的心桥。

  针对入春入夏以来该县持续干旱少雨,造成全县农田大面积受旱的灾情,并引发农村水事纠纷、农作物种植纠纷等涉农纠纷案件的情况,桐柏法院通过联席会议方式与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社会法庭等调解组织进行紧密联系,以持续推进立案预登记与委托调解工作,并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及时处理,积极化解群众矛盾,使得“调处在村,确认免费”的理念深入人心。除此之外,对影响区域经济发展,毁坏农田、农林、农作物等破坏农业生态环境,扰乱当地市场经济秩序等突出问题,法院干警也结合综治网络集中进行走访排查,共排查出60余项突出问题,化解信访20余件,对走访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通报,并协助做好集中整治工作。

  桐柏地处山区,人口居住分散,桐柏法院结合这一实际,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开展过程中,更加注重与社会各方面力量协调配合,形成合力逐一对各村镇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打造各驻村“矛盾调处第一站”网点。以大河镇箭杆冲村为例,该村是桐柏社会治安重点整治村,联村法官通过走访了解到该村存在多年组织涣散、治安混乱、非法上访户多等乱象,便积极与当地政府、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协调,联合制定解决方案即党委改造村组织、派出所加强社会治安管控、司法所及民调组织与联村法官重点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和化解工作。通过综合治理,该村面貌焕然一新,受到当地党委和群众好评。

  在新型农村社区矛盾调处机制的调研中,桐柏法院埠江法庭通过与村委社区联合共建活动,多角度、多层次联系村委社居、服务群众,从而致力于打造“无讼新农村社区”建设的理念得到了全体干警的研究和讨论。

    埠江法庭自2012年以来,长期坚持送法进乡村和巡回审判机制,向群众发放便民联系卡,为残疾人、60岁以上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咨询活动,更通过“田埂法庭”、“流动法庭”等巡回审判形式,切实把巡回办案、优先调解作为关注民生、方便群众的便民工程; 定期深入到村镇企业、小微企业中开展调研,了解其司法之需,为辖区10余家企业做好合同签订、劳动用工等法律服务保障工作,较好地促进了辖区企业的稳定发展;通过与社会法官、民调组织的诉前调解与诉调衔接的推动,埠江法庭受理的案件连续两年呈下降趋势,辖区大面积出现乡村无一诉讼案件的局面,大量的矛盾纠纷解决在了立案阶段,实现了农村地区的稳步发展,切实实践了“听民意、解民难、化民怨、保民安、暖民心”的行动指南。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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