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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工受伤起纠纷 法院司法确认协议安民心
发布时间:2013-11-28 10:18:42
本网讯(易纯明) 近日,云南省巧家县人民法院小河法庭受理了伍某和黄某、冯某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经审查后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并向申请人发出司法确认文书。这是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小河法庭根据新民诉法依法确认的首件人民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此举既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伍某于2013年农历3月23日受黄某、冯某雇佣,在新店镇青山村段家河沟公路打挡墙过程中双手摔伤,双方因赔偿事宜发生纠纷。2013年11月3日,经巧家县新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等赔偿事宜达成了协议。协议虽已签订,但伍某对于对方能否确实履行协议,有一些担心,黄某、冯某也担心伍某是否会反悔。 为此,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引导双方向小河法庭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小河法庭受理该案后,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查此案,认为该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随即制作了文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这下心里踏实了,再也不用担心对方不履行协议了,因为如果对方不履行协议,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拿到裁定书后,伍某放心的说。慑于法律的威严,黄某、冯某也表示,“一定会遵守协议的约定,及时给付补偿款,并且也不怕伍某再反悔了。” 通过司法确认,给他们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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