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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能手梁冠卿
作者:郭小生 王令军 发布时间:2013-11-27 14:09:40
巍巍嵩山,不仅孕育出一座旅游名城,而且也孕育出一名德才兼备的执行法官。他曾在军队流血流汗保卫边疆,现在他脱下军装、穿上法官服,继续保持和发扬革命军人的光荣传统,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全力维护法律尊严,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一个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他就是十七年如一日,踏踏实实、任劳任怨工作在登封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第一线的梁冠卿同志。 中共党员、现年38岁的梁冠卿,是登封市人民法院的一位执行法官。自1995年8月从部队退伍分配到登封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工作至今,已成功执结各类案件1700余件,年结案百件以上,先后多次被郑州中院、郑州市委政法委评为“办案能手”、“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并连续十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勤奋学习:为执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初入执行庭,梁冠卿觉得有许多新的知识要学,有许多新的领域等待自己去探索。出于一种强烈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他购买了一套执行业务书籍,认真学习,在工作中虚心向同事请教,将他们在执行工作中的点滴经验都记在笔记本上,反复揣摩。凭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梁冠卿在较短时间内就掌握了执行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工作方法,随着业务知识的不断增强和工作经验的日益积累,他的执行思路更加宽广,执行方法更加灵活,解决执行工作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在十七年的执行工作实践中,他摸索出以情服人、多方突破等多种执行方法,攻克了一个又一个的执行难题,每年结案数在全庭均名列前茅,当事人信访、投诉几乎为零。 ◆温情办案: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在梁冠卿承办的一起欠款纠纷执行案中,案件标的额虽然只有1.5万元,但由于被执行人没有下落,致使案件执行步入了死胡同。当时申请人已年逾八旬,一到法院就扬言“要是执行不了,我就不活了!”面对如此激动的当事人,梁冠卿主动让座,真诚为其倒杯开水喝,用法官的温情促使其冷静下来,然后细致地了解案情,寻找对策。 功夫不负有心人。一次梁冠卿与行政庭法官探讨一起案件时,意外获知上述案件被执行人在郑州某小区居住。针对这一情况,梁冠卿不敢怠慢,当即驾车赶赴郑州。然而,要想在数千人居住的小区中找出被执行人谈何容易,梁冠卿没有气腻,而是多方打听,不间断寻找。一整天跑下来,人虽累得精疲力竭,但最终找到了被执行人。一开始,被执行人态度强硬,坚决不同意归还欠款。对于此类人,梁冠卿自有对策,以叙家常、谈法说理等方式,拉近与被执行人之间的心理距离,用自身的言行感动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当八旬老人眼噙热泪接过执行款后,执意要给梁冠卿2000元以示感谢,但被梁冠卿当场拒绝了。几天后,老人亲自给法院送来了一面锦旗,上书“当代包公”,表示最真诚的感谢。 “作为一名执行法官,当事人心里想什么、急什么、忧什么,心里要明镜似的才行,要象对待自己的兄弟姐妹一样对待当事人,要时刻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多为当事人想一想,这样才能把案子办好,才能让群众满意。”面对诸多当事人的深情感谢,梁冠卿如是说。 ◆注重效率:为让案件早一点执行 由于执行庭案件任务重,为了提高结案效率,及时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梁冠卿在上班时间尽量安排送传票、调查被执行人去向及财产线索、接待当事人等工作,将整理案件、起草法律文书和填写各种表格等工作都安排在休息时间。梁冠卿曾这样说过:“作为一名法官,我没有理由不加快案件的执法,没有理由不减少当事人跑法院的次数,没有理由不缩短当事人合法权益最终实现的期限,我每天多花一点时间,就是想让案件早一点执行,让当事人早一点安心,多一份满意呀。” 2013年3月,梁冠卿接手了一起农民工诉防水公司工伤保险待遇及劳动报酬纠纷执行案。早在2009年7月,四川省旺苍县农民胡某在登封市某防水公司工作期间,不幸从房顶摔下造成九级伤残。此案经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程序,最终法院判令登封市某防水公司赔偿胡某工伤待遇保险7万余元,并支付胡某工资1.5万元。判决生效后,登封市某防水公司没有按期履行给付义务,胡某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登封市某防水公司通过变更公司名称,企图达到逃避债务之目的。面对这一难题,梁冠卿当机立断,多次找到登封市某防水公司负责人和该公司变更后的负责人,促膝谈心,陈述利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苦口婆心地做两人工作,最终促使变更后的防水公司和胡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防水公司一次性支付胡某现金7万元,下余款胡某自愿放弃。事后,胡某感激地说,“梁法官真是个尽职的好法官。” ◆讲究策论:为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官办案,不仅要讲求法律效果,还应注重社会效果,不仅要讲求单个案件法律上的公正,同时也要讲求案件的处理能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在办案中,梁冠卿力求做到在维护申请人权益的前提下,同时兼顾被执行人的利益,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简单执行给被执行人带来的其他损失,给社会引发新的矛盾。 在张某欠李某货款20万元纠纷执行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张某刚开办了一家企业,还款能力不足。执行中,被执行人因经济问题希望暂缓执行,并表明经济缓和后一定偿还,但申请人则要求变卖被执行人财产,及时收回欠款。在再三研究案件本身,梁冠卿考虑到该厂正处于发展期,如果此时变卖被执行人财产,企业将会濒临倒闭,工人也将失业。执行案件了结了,但新的社会问题又引发了。于是,他找到申请人晓以大义,摆明被执行人态度,经过几番交涉,终于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分期还款的协议,执行案件圆满结案。 ◆清正廉洁:为了护卫金色天平 执行工作中无论执行官对自身要求多么严格,也无论其对当事人多么热情,多么有礼貌和耐心,总难免有个别不明真相或出于私欲的当事人对执行法官产生怀疑、侮辱,或用金钱物质引诱,或利用权势压逼,甚至出言恐吓等等。此时,执行法官最需要的是冷静、坚强和正义。 在一次查封执行财产的过程中,被执行人依仗自己有亲戚撑腰,坚持不让查封,还破口大骂。面对气焰嚣张的当事人,梁冠卿果断指挥法警按裁定内容查封部分财产,并明确告诉该被执行人,如果再横加阻拦,法院将会以妨碍公务为由,对其采取法律措施。被执行人梁冠卿其态度坚决,嚣张气焰顿时降了下来,执行工作得以顺利实施。 多年来,无论碰到什么类型的当事人,梁冠卿都坚信:办案中只要坚持做到公正廉明,心正身正就能耳根硬、骨子硬,就能不屈权势,不怕邪恶,不受干扰,公正司法为民。在执行岗位这个平凡的岗位上,梁冠卿奉献着一个共产党员的光和热。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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