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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妻子“欲嫁富豪”诉离 法官调解和好
发布时间:2013-11-27 08:57:15


    本网讯(朱黎源)  “她要跟我离婚的原因是想嫁给香港富豪。”被告金生在离婚答辩状中写到。近日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原告罗莲与被告金生自愿和好。

    新田铺镇大路村的罗莲与金生经媒人介绍相识,于1969年12月23日按农村风俗举行结婚仪式。结婚初期,两人恩恩爱爱,过着男耕女织的生活,陆续有了爱情的结晶,生育两子四女。可惜好景不长,金生的陋习逐渐显现出来,没有家庭责任感,对子女不管不问,毫无理由地对罗莲发脾气,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罗莲曾多次萌生自杀的念头,但看到年幼的小孩,无奈地生活下去。为此,罗莲起早贪黑地劳动,含辛茹苦地将小孩抚养成年。

    罗莲为了躲避金生的纠缠,独自到广州生活,但金生时不时跑到广州,扰乱罗莲的生活,不堪忍受的罗莲到香港和大女儿一起生活了二年。2013年春节,为缓和罗莲与金生的关系,小儿子将双方接到深圳过年,因一点小事,双方争吵到凌晨,周围的邻居劝了很久才将事态平息。9月10日,忍无可忍的罗莲一纸诉状将金生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与金生的夫妻关系。

    通过审理,法官找到了罗莲与金生之间的主要矛盾:罗莲对金生恨铁不成钢。找到案件的症结后,法官运用矛盾调解法、互诉优点调解法、亲情合力调解法进行调解,着重从家庭和睦、后半辈子的生活起居等角度做双方的“和好”工作,劝说罗莲看在子女、孙子及44年的夫妻情份上能够与金生和好如初。“少年夫妻老来伴”,只要相互尊重,信任、体贴,幸福其实来的很容易。

    在法官的建议下,金生当着法庭的面,对罗莲出具了保证书,保证今后不打骂罗莲,承担家庭应有的责任。至此,一对六旬老人在法庭的调解下唱响了夕阳红。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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