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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四处骗借钱 老父无奈代偿债
发布时间:2013-11-12 16:28:45
本网讯(覃珍华 谭召日) 《三字经》有言:“养不教,父之过”。11月11日上午,在广西武宣法院接待室里,潘国为自己教女无方感到惭愧,并代替女儿潘晓偿还了30000元的借款。 被执行人潘晓于2012年4月6日向申请人赵鑫借款30000元,并定于同年10月6日前还清。然而还款期限届满,经赵鑫多次催促,潘晓仍没有按期偿还借款。无奈之下,赵鑫将潘晓起诉至武宣法院,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即潘晓于2013年9月6日前偿还赵鑫借款本息合计37800元。但谁料潘晓竟玩起了失踪,赵鑫寻人未果,而弟弟生病又急需用钱,只好向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驱车前往潘晓家中,但未见其人,在执行法官说清来意之后,其父亲潘国面露惭愧之色,自称教女无方。法官通过被执行人父亲了解到,潘晓已成家,其丈夫又好赌,潘晓四处借钱,不管金额多少都声称一个月内还款,但是之后都没有能力还钱,完全不顾家人劝说教育,最后连自己父母的电话号码都拉进了黑名单,无法取得联系。 主办法官将案情向潘国阐明后,潘国称自己愿意筹钱为女儿偿还该笔借款,但希望申请执行人能够和解,放弃利息。感到案件执行有望,主办法官随即联系赵鑫,将此情况告知,赵鑫同意和解。 11月11日上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潘国与赵鑫签下了执行和解协议,代女儿付清了款项,使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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