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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院副院长兰海宁到都安法院调研
发布时间:2013-11-11 16:00:24
广西自治区高院副院长兰海宁到都安法院调研。 本网讯(兰天阳) 11月8日,广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兰海宁一行三人在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洪波的陪同下,到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调研。河池中院副院长刘奇英、都安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任中伦、都安县法院院长韦江雁以及该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都安法院院长韦江雁向调研组汇报了该院贯彻落实全区法院院长工作会议和年中审判形势分析会精神的情况,重点汇报了今年1-10月份以来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情况、开展“改革创新年”活动情况、关于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以及队伍建设等情况。兰海宁就绩效考核问题征求与会同志的意见,大家踊跃发言,就审判质量效率考核体系中的结案均衡率、撤诉率、人民陪审率以及执行标的兑现率等指标的设置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听取都安法院的工作汇报后,兰海宁充分肯定了都安法院在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针对当前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此次调研,兰海宁还专门调研一起影响较大的涉诉信访案件,详细了解信访当事人目前的思想动态,传达了自治区高院对此起案件的处理意见,并要求都安县扎实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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