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老赖借款6万元躲债7年 法官巧计执行把案结
发布时间:2013-11-06 14:04:32


    本网讯(卢学知)  一笔6万元的债,65岁的覃长流追了7年,谁也没想到,经过办官法官的巧计执行,这笔债务纠纷终于有了个结。  11月1日早上,家住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东兴镇的覃长流从广西环江法院执行局覃志甫法官的手中接过6万元钱时,激动地说:“谢谢你帮我追回血汗钱,真是太感谢你了。”

    原来家住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东兴镇的覃长流与本屯的蒙江山是表兄弟关系,早在2005年3月,覃长流看见蒙江山刚刚卖了一批木材得8万元,于是便以做生意为由向自己的老表哥覃长流借款6万元,并承诺年底归还,蒙江山出于亲戚情面,借了6万元给覃长流。但是,由于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出现问题,覃长流逾期没有还款。无奈之下,蒙江山将覃长流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决覃长流承担还款义务。但没想到,判决生效后,覃长流就彻底消失了。

    蒙江山想尽各种办法寻找覃长流,但都无功而返。2006年1月,蒙江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根据蒙江山提供的信息,始终无法找到覃长流本人,经查实也找不到覃长流名下的任何财产,执行陷入困境。

    今年10月22日,办案法官覃志甫经过多方打听得知,覃长流位于广西环江县洛阳镇街上有一幢房屋。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任何财产。但是覃长流该房屋既未办理土地使用证,亦未办理房产证。这如何是好?给覃法官出了一道难题。覃法官凭借经验,决定施一计“先发制人”。打算采取查封措施,但是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该房屋的土地不是国有土地,房屋便无法进行拍卖。蒙江山的权益仍然难以保障。覃法官进一步调查,了解到覃长流已办理准建证等手续,推定该土地可能是国有土地,只是还没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而已。

    2013年10月23日早上8时,刘法官赶到环江洛阳镇,通过镇政府、国土所、建设站的协助执行,覃法官的来回奔波,终于在国土所找到了被执行人覃长流位于环江县洛阳镇街上的房地产的土地系国有划拨土地的批文。此时已经是中午12时30分,覃法官顾不及回家,在街边匆匆吃完中午饭,下午又在镇政府找到了当时买卖土地的收款收据,并由镇政府出具证明,证明该土地系覃长流向镇政府购买。收集完毕材料后,已是下午5点,覃法官马不停蹄的又赶回法院,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后。通过合议庭讨论,最后决定先对覃长流的房地产进行查封。并于2013年10月24日在覃长流的房屋上张贴了查封公告。

    不出所料,过了四天,被执行人覃长流主动来到法院找覃志甫法官,并愿意按和解协议履行。经过覃长流东拼西凑的6万元钱。看在表兄弟的面上,蒙江山自动放弃了其余的利息。最终,长达7年的执行案件终于结案。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