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玲) 去年4月,云南省曲靖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扩大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今年4月,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市基层法院全面推开,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努力创新,深化多元化解决纠纷模式,在立案庭成立诉调对接中心,采取“三员合一”方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该院成立以立案庭的诉调对接中心、各乡镇法庭的司法调解室作为诉讼外调解机制依托在法院的工作平台,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改革以来,立案庭诉调对接中心委托司法局矛盾调处中心调解一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就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该院推行“三员合一”化解机制,创新改革工作。为积极拓展人民陪审员调解职能、参诉参审职能、化解矛盾纠纷职能,该院制定《宣威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协助涉诉信访化解机制(试行)》、《宣威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诉调对接机制(试行)》、《宣威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诉讼信息联络员“三员合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试行)》的规定,由人民陪审员办公室负责在人民调解员、诉讼信息联络员中选择业务素质高的调解员、信息联络员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建立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诉讼信息联络员“三员合一”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有效搭建了良性互动的涉诉沟通平台,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尽最大限度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该院建成了以法庭和便民诉讼接待站为平台,以法院为中心,形成法庭、乡镇、村级三级社会矛盾化解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