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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法官”白明德参评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
发布时间:2013-11-04 13:56:38
“摩托法官”白明德。 本网讯(丁懿) 近日,重庆市酉阳县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副庭长、扎根深山法庭24年,为办案前后更换7辆摩托车,被誉为“摩托法官”的白明德法官经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审核通过,被列为重庆市推荐对象,正式参评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少数民族法官,白明德怀着对故乡人民的满腔热情和对法律事业的执着追求,在交通极为不便、办案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忍受着关节炎、骨质增生、糖尿病的折磨,骑摩托车办案,走遍了辖区368个村寨巡回办案,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化百家怨,解千家结,被群众亲切地称为“摩托法官”、“白公道”。白明德也因此曾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2012感动重庆十大人物”、“重庆市十佳法官”等荣誉称号。 此次评选表彰活动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共同组织,旨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领社会风尚,引导广大公务员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争创人民满意的业绩。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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