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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数次容留他人吸毒 自首获刑1年罚两千
发布时间:2013-10-30 16:11:33


    本网讯(邓敏)  一男子吸毒成瘾后,在一个月内多次容留他人在家中共同吸毒。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黄立柱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4月1日,被告人黄立柱容留罗某在其家中注射海洛因一次;随后的同月13日、24日、25日,被告人黄立柱容留方某在其家中注射海洛因三次。4月25日,被告人黄立柱因吸毒行为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黄立柱被抓获后,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其容留他人注射海洛因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立柱提供场所供他人注射毒品,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立柱犯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黄立柱因吸毒行为被抓获后,主动交代其容留他人吸毒有犯罪行为,属自首,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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