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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法院:践行群众路线 书写为民情怀
作者:韦肖波   发布时间:2013-10-30 13:49:43


    今年以来,广西北流市人民法院以公平正义为目标,以能动司法为抓手,积极践行群众路线,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解当事人之所忧,切实为老百姓解决实际困难,书写了为民司法的大爱情怀。

    昔日夫妻反目成仇  院领导亲自调解化干戈  

    原告彭某(男)与被告顾某(女)于1999年5月25日登记结婚,于2002年11月12日生育男孩彭彭(化名),婚后双方感情融洽,一家三口其乐融融。2007年,被告患病,原告悉心照顾,但在被告康复治疗和恢复阶段,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尤其是在被告怀疑原告有第三者后,夫妻感情不断恶化。2011年9月起,双方分居。 同年9月8日,彭某诉至人民法庭要求与顾某离婚。法庭依法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判决后,原被告关系并没有改善,仍然经常吵架,感情无法维系。

    2012年6月12日,彭某再次诉请离婚。经审判,法院作出准许原被告离婚,同时作出孩子由原告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归被告所有,原告给予被告经济补偿50000元的判决。 被告认为补偿金额过低,多次到法院请求进行处理。原告则认为自己的经济能力有限,而且要抚养孩子,坚决不同意给予更多的经济补偿。被告遂召集亲戚,多次到原告家中闹事,双方矛盾更加激烈,大有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之势。

    北流法院黎副院长在听取案情汇报后,意识到这个案件看似简单,但是如果处理不当,极有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导致上访缠诉,遂决定主持双方调解。黎副院长首先向当事人双方亲属通报了案件情况,阐明了法院对该案的调解意见,希望协助配合法院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并多方征求意见;其次,为进一步消除双方隔阂,黎副院长从公正和充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角度,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灵活运用换位思考、感化的方法,帮助双方分析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合理性。最终,顾某认识到自己上门闹事的错误,而原告彭某也同意一次性给予顾某经济补偿148000元,并且当场付清。

    百万执行款集中兑付  当事人喜笑颜开迎中秋

   “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法院,这下不仅我可以过一个好中秋了,我们电器厂的几十名职工兄弟都可以过一个欢乐团圆的中秋啦。”江苏省高邮市某电器厂的代表领取执行款后激动地说。    

    9月18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广西北流市人民法院六楼执行查控中心办公室内气氛一片融洽,17名申请执行人一扫往日的愁容,他们用一阵阵掌声表达着他们朴实而真诚的感激、喜悦心情。这里正在举行的是一场极其平常的执行款集中兑付大会,17名到场的申请执行人 ,如愿以偿的拿到了久违的执行款。据悉,当天总计兑现执行款448.5428万元。

    自开展涉党政机关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北流法院第一时间向北流市委作汇报。北流市委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北流市的实际情况,成立了由北流市委、市委政法委和法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清案活动领导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在物力、财力、人力方面为清案活动提供充分保障。在清案工作中,清案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带队深入各镇与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共同协调、研究执行方案,并多次召开债务人会议,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债务,有效化解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截至2013年9月,北流法院提前完成中办法[2012]6号文件规定的23件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清理任务,涉案标的1468万元。

    未成年人成长不孤单,法官温情守护点亮希望

    3月15日上午10:00,北流法院副院长黎元瑞、附城法庭庭长林惠志、副庭长杨曦、北流市妇联副主席罗小洁、北流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姚琼芬、北流市西埌镇组委黎余莲、妇联主席黄丽娜等一行12人,在西埌镇司法所李勇及西埌镇木棉村支书陈孚奕的陪同下,到西埌镇木棉村五组23号,看望慰问了柯玉梅、柯秋兰、柯心善三名孤儿,为他们送去了牛奶、猪肉面条及学习文具等慰问品。

    此次看望慰问的三名孤儿的父亲年纪轻轻就因癌症去世,母亲陆金凤在不堪重负的情况下丢下他们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讯。三名孤儿的祖母曾于2012年向法院申请宣告陆金凤失踪,然而因陆金凤下落不明未满两年,故撤回起诉。西埌镇政府、妇联都对此事非常重视,北流法院黎副院长也牢牢记得该案中的三个孤儿,于是抽出时间来看望他们。黎副院长与三名孤儿亲切交谈,并鼓励三名孤儿要努力学习,健康生活,党和政府永远是他们坚强的后盾。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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