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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一中学宿舍管理员偷学生苹果手机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3-10-30 14:49:26
本网讯(伍春艳 黄沁鉴) 日前,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中学宿舍管理员偷盗学生苹果手机的案件,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潘远康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潘远康是河池一所高中的宿舍管理员,2013年6月1日至2日在学校当值。6月2日7时20分许,潘远康到男生宿舍巡查,巡查至男生宿舍2栋705室时,看到宿舍内正在睡觉的学生罗鹏(化名)枕边放有一台苹果4型手机,心中顿起贪念,于是将该手机偷走。当日,潘远康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月14日被逮捕。潘远康所盗窃的手机也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并返还给了被害人罗鹏。经河池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害人夏友被盗的手机价值人民币2336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潘远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336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潘远康犯盗窃罪的罪名成立。案后,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庭审时自愿表示认罪,且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均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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