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懵懂少年尾随独行妇女抢劫千元获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3-10-25 11:50:22
本网讯(郭冬根) 因家里给的生活费用于上网花光了,便铤而走险尾随独行妇女抢劫。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江游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 2013年2月28日晚,被告人江游因上网将家里给的住校生活费花光了,遂产生抢钱的想法。当晚21时许,被告人江游见被害人康某独自行走在龙泉大桥上,被告人江游为便尾随被害人康某至一小区家门口,趁康开门之际,上前用手捂住康的嘴巴并将其按倒在地,强行将被害人康某的手提包抢走。经鉴定,被抢财物价值为1062元,被害人康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丙级。案发后被告人江游家属主动向被害人康某退赃、退赔,且取得了被害人康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游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的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江游为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江游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江游与被害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其家属主动向被害人退赃、退赔,且取得了被害人康遂香的谅解,可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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