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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港北法院:“小执行”见大真情
发布时间:2013-10-24 13:26:45


    本网讯(覃子颜)  “谭法官,谢谢你,谢谢你救了我们一家。我回去一定好好孝敬老人,抚养孩子长大成人。”2013年10月22日上午,29岁的申请执行人王小燕在办理8万元的履行款转账手续之后,和港北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一一道别。朴实无华的感谢话语道出了她的心声。这是港北法院众多民生案件执行中常见的一个缩影,饱含了当事人对港北法院执行干警的感激之情,也饱含了执行干警对人民群众的真切情意。

    2012年5月,黄志宏在贵港市区一网吧上网时,网吧房屋突然倒塌导致其死亡。为此,黄志宏的亲属和网吧老板廖红霞达成和解协议,廖红霞赔偿黄志宏一家八万元。后经法院调解确认生效后,廖红霞却不履行。 2013年1月24日,黄志宏亲属申请强制执行后,黄志宏妻子王小燕向执行法官哭诉,想尽快拿到赔偿。谭立兴法官接手案子后,立即查找到被执行人廖红霞。廖红霞提出她也是刚生完孩子,处在哺乳期,一下子拿不出八万元,希望谭法官宽限她一段时间以筹款。谭法官将执行情况告知了王小燕,并取得王小燕的同意。为督促廖红霞还钱,谭法官每个星期都去电提醒廖红霞。在谭法官的督促下,廖红霞陆陆续续交来了八万块钱。“虽然不幸的事情已经发生,但有执行法官的支持,我会好好生活下去。”临走时,王小燕再次和谭立兴法官握手表示感谢。

    2013年9月30日下午,25岁的年轻父亲蒋小文抱着女儿娇娇带着感激之情踏上了回贵州的车上。临走之时,他和送行的黄伟法官说,“我来这里没有钱吃饭,没有钱住宿,是港北法院法官给钱我去买吃的,是法官给钱我去住店,给我车费,生活费。还帮我申请了司法救助,我谢谢你们,谢谢你们了。”

    原来,2012年3月,蒋小文2岁的女儿娇娇被大货车撞伤伤势严重,右下肢被截肢。经港北法院审理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了11万元,肇事车主覃仕英要赔偿娇娇近25万元。因覃仕英不履行债务,2012年10月9日,娇娇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执行人员几经查找,都没有办法找到覃仕英。于是法院拍卖其肇事车辆,因该车使用多年,车身破旧,无人买受。通过调查银行、房产等部门,也未发现覃仕英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另一方面,娇娇在案发后被截肢,其母因事故的发生而绝望离家出走。为照顾娇娇,蒋小文无法出去工作,家中无任何收入。为此,蒋小文几次带着娇娇从贵州老家来带港北法院,要求法院解决其生活困难。为做好息诉罢访工作,执行法官联系上了蒋小文所在村委,请其帮助蒋小文一家。在多次协调下,当地政府为蒋小文一家办理了低保。同时,执行局积极向院领导汇报情况,争取向市政法委申请司法救助金。2013年9月29日,蒋小文又带着女儿再次来到法院。面对执行法官的耐心解释,蒋小文情绪激动,声称要把女儿放在法院,反正他没有钱养。为了安抚蒋小文的情绪,在场的值班法警耐心地劝慰,并买来了饭菜给蒋小文父女。由于市政法委下拨的司法救助金还未到账,经领导批示,该院预支了2万元兑付给蒋小文,让他回家安顿好生活。听着执行法官的温情细语,也目睹了执行法官为此事的多次奔波,蒋小文流下了眼泪,表示愿意用肇事车辆抵偿部分债务,并且带着儿女回家,想办法找到工作。最后,执行法官当场凑了八百块钱送他踏上了回家的大巴。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追讨农民工工资、追讨抚养费等民生案件,跟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任何一个案件执行不彻底,都可能引发一连串的矛盾。对此,港北法院认真办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把当事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去办,用满腔热情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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