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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的“保护神”
——记四川巴中市巴州区法院开展农民工受伤专项审判二三事
作者:佘朝礼   发布时间:2013-10-23 11:21:09


    “没想到我这个案子这么快就有结果了,你们真是农民工的保护神。”10月23日,家住四川巴中市巴州区巴州镇西溪沟村、64岁的村民朱合富紧拉着巴州区法院江北法庭副庭长陈娟的手,嘴里不停地道着谢。这是巴州区法院开展“农民工因工受伤”专项审判的一个缩影。今年四月以来,巴州区法院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倾力全程全域全员调解,优质高效审结涉农民工因公受伤案件39件,执行涉案赔偿款431.59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热情服务

    “陈庭长为我的案子跑的路太多了,太感谢她了。”朱合富老人不停地说。

    2012年10月19日,在四川正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建的巴中职业技术学院四号楼工地务工的朱合富在施工中被地板砸伤,造成左胫骨多次粉碎性骨折和左腓骨中下段粉碎性骨折,经鉴定为8级伤残,先后住院四个多月。出院后,朱合富为总额18万余元的巨额赔偿款先后10多次找投资商、建筑商和正力公司解决问题均无果,无奈的朱合富一纸诉状将三家公司告上法庭。  

    江北法庭受理案件后,迅速启动农民工受伤专项审判,承办法官陈娟带领书记员满腔热情投入办案,先后6次深入工地踏勘现场。法官热情走访三家公司和当事人家庭,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及时与巴中看守所联系,提押被关押的正力公司法人代表开庭审理案件,分清各方责任,不厌其烦地做各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组织详细计算各项赔偿金额。最终,法庭确定了由四川正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赔偿朱合富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项费用189355.58元的处理意见,四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倾情调解

    8月15日,家住南江县高塔乡高塔村的农民工严东紧拉住巴州区法院蒋登银法官的手,嘴里连声感谢法官帮他讨得受伤赔偿款5万元。

    2013年1月28日,年届45岁的严东像往常一样,来到由被告陕西建工集团第十建筑公司和被告戚某承建的位于巴州区枣儿垭的“瑞阳乡村假日酒店”项目工地务工,不料在工地搭建的高架上进行支木作业时,从4米多高处坠落地上,致其左侧9、10、11肋骨骨折,腰椎1、2左侧横突骨折,经法医鉴定为9级伤残。事故发生后,被告支付了严东住院期间的医疗等费用24000余元,但三方对严东后续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协商无果,用工单位互相推诿,严东遂一纸诉状将二被告告上法庭。

    巴州区法院受理案件后,坚持特事特办。承办法官数次到事发现场踏勘,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多次与被告单位座谈,宣传引导他们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先后3次组织三方采取“面对面”、“背靠背”、“换位思考”、“求同存异”的方法,开展艰苦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达成二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严东各项赔偿费用5万元的调解协议,原告当庭领取了赔偿款。

    真情关爱

   “法官为我家的事操碎了心,我算是口服心服了。”6月23日,家住巴州区江北办事处偏远的青滩坡村、74岁的李祖胜老汉看到巴州区法院民一庭庭长吴德志、审判员杨青一行背着一袋米,提着两桶油,再一次来家里回访他因车祸受伤提起诉讼的儿子李仕凯时,禁不住老泪横流,由衷地向法官们伸出了大拇指。

    近年来,李仕凯抽空会在巴城务工。2011年2月23日傍晚,李仕凯在城里收工后驾驶两轮摩托车沿省道101线回家,途中不幸与两车相撞,致李仕凯多处重伤,经鉴定为一级伤残,先后住院568天,花费医疗费185600元。今年四月,巴州区法院经审理判决由李国忠、刘永金及人保巴中市分公司赔偿李仕凯460320.72元。判决后,李仕凯未上诉,但其父以应按城镇人口标准计算赔偿费用、媳妇外出不知下落、两个孙子无人抚养、家庭生活困难为由,数次到区法院缠访,并将李仕凯抬到法院,连同两个小孩扔在法院就跑回了家。承办法官杨青庚即向民一庭庭长汇报,又忙不迭地给李仕凯和两个小孩买来饭菜,细致照顾他们。同时积极与江北办事处和青滩坡村联系,共同做李老汉的思想疏导工作,并联系救护车和组织法官将病员安全送回家。

    法官们和办事处、村上的干部先后二次到李仕凯家回访,向他们释法明理,促成李仕凯与李国忠达成分期按月给付赔偿款的和解执行协议,帮助李家办理了农村低保,并给李家送去大米、菜油等物。看着法官们忙碌的身影,真情为民的举动,李家人的心结终于打开了,真诚表示服判息诉,自强自立,努力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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