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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惟一基础是群众路线
作者:凡言 发布时间:2013-10-21 14:58:14
汉字是个很古怪的东西。在古代,我们这个世界无论出现多么新奇的事物,汉字都有对应的方式,而几乎不需要造新字。但是,近代以后,随着工业化与科学技术的大力推进,汉字的字库量明显不够用了。例如,国外的科学家千方百计地发明了元素周期表,可那些只会玩汉字的专家、学者、翰林院大学士们还在那里之乎者也与不得要领地扯来扯去,与科学对应的文字没有几个,最后,江南制造局一个叫博兰雅的英国工程师——一个中国通,设计并发明了元素周期表的汉字,解决了中国人学习、发展现代科学技术最基本的条件。 所以,汉字不仅是中国人的,也是世界的。汉字涉及现代科学的最主要部分,有西方人的贡献与呕心沥血。可信的资料显示,除此之外,近代以来,似乎只有鲁迅先生发明了“猹”字,青岛一个不知名的老百姓发明了“啤”字,其他几乎再无收获。而西语则需要不停地造新字来表达新发现的物质或事物。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西语是创新型的文字。汉字的创新性,则因为国人普遍缺乏科学思维,而停留在远古时代。 19世纪末期,处于落后农业社会的满清子民,尽管拥有全世界最大的资金与物质财富,也已经普遍的认识到,旧文化与八股文化都不能适应工业社会的变化。于是,白话文与新文化开始冒尖。 真正的新文化崛起是1949年以后,中国全世界以意想不到的方式,迅速进入现代工业化发展时期。第一个三十年,及其迅猛地突破了传统农业社会的思维定式,在大多数中国人的思维意识还迷迷糊糊的时候,建立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工业、教育、科技、医疗与社会保障等体系,经济上形成了一个全国性市场,并正式成为世界的第三极。 如何区分工业思维与农业思维?工业社会一定是航空母舰式的社会,所有的人都有明确的分工,并围绕着机器工作,为确保航行准确,行驶正常,就要确保为这个机器工作的所有人的利益,社会由此而形成一个集体。在这个集体里,每个人都是一个螺丝钉。农业社会则一定是单打独斗式的,所有的人都是自行其是地玩“井田制”,然后,不断折腾着一大堆毫无用处的名人轶事与是非,最后,社会全面腐败而自我溃败。 我对“法治”这个来自传统农业社会创造的古老的用词历来是有疑问的。法治是什么?人治是什么?我都有点迷惑。与“法律”这个词不同,西语里并无“法治”这个词,也无法用科学的标准定义与衡量的。即使按照国际社会的最低标准,当前给出的法治与人治的定义,也没有一个国际意义的共识。因此,法治在法国可能是牛,在德国可能是猫,在美国可能是狗。而国际标准尽管不一定是科学的,也是可被世界大多数人所接受的——要知道,今天的联合国体系,正是人类统一和认识地球各种社会问题与人类若干事物的场所之一。 用物理学或理工科标准来衡量,宇宙的一切事物,无论是物质世界还是精神世界,包括法治都是不确定的东西。有没有?不知道,需要验证,验证了以后,就变成普遍真理,而不需要傻乎乎地再检验再重复了(尽管可检验可重复)。例如,今天,谁再拿出实践与检验真理那一套去检验地球是圆的还是方的,肯定是精神病。而根据科学标准,目前人类社会是否存在法治这个精神产品谁也不知道。要知道,科学技术是人类惟一可以定义、命名与解释 世界的手段,而没有任何第二个手段,而社会科学无非是在重复科学的定义而已。 就事论事的话,假使存在法治,这个法治也属于完全的精神产品,而不是物质产品。现在,我们暂时认可其存在。 有人不断在报刊上洋洋洒洒地论证法治惟一的基础是文化,文化作为人类社会的一个符号,当然是重要的。但是,不要忘记的是,人,只有人才是一切文化的基础。没有人,就不可能存在什么文化、科学。同理,没有群众路线,没有人民民主,没有人民利益,就不可能存在什么法治。 这就是为什么推行法治以来,各类案件成百倍的增长的主要原因。这可能也是为什么环保法出台后,环境开始污染的重要原因。而房地产法与住不起房,教育法与上不起学,医疗法与看不起病等等又有何关联?这些貌似好看的法律,其实都在导致社会出现更多问题。 以环保为例,要保障国土环保,准确的措施之一是国家用理工科标准加强对污染治理的投入,减少各种排污。而不是立几条法,设一个环保机构,弄上一批官员,搞一堆无用的监测点,然后到处收钱收费发许可证,或到处检查罚款。实践证明,目前推动的这些法治只有利于环保执法,而不利于环境不利于健康,因此都是无效的。它大量浪费了环保资金的使用,降低了治污水平,甚至因为罚款收费等而激化了社会矛盾。 再以北京雾霾为例:找国家环保部问责?环保部说对不起,那是北京的事,要找北京市环保局;找北京市环保局问责?环保局说对不起,那是排污单位的事,排污单位的人财物都不归我们管,要找排污单位。做为北京市政府的组成部门环保局其实只负责环保检测与罚款。而罚款干什么了?罚款的目的当然是惩罚企业排污,也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这样看来,如此的罚款对治污没有任何意义, 要看到,北京的雾霾不仅仅是微观经济政策形成的,所以,首钢这个曾被认定最大的污染源迁走后,不仅没有明显改善环境,反而更加恶化。这是因为雾霾更多是宏观经济政策导致。改革开发以来,统一的国内市场被打破,全国各种上学、就业、工资收入等机会不再均等,已经形成1234线那样的等级城市,也就是说城市的人均收入水平现在最少有4个等级。于是,大量的外地人来北京求得生存,北京常住人口1800万左右,外地来出差、打工的有多少?估计谁也不知道。 再看看美国的宏观法律建设,就知道,要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何其之难,奥巴马仅仅是为了提高美国普通人的医疗标准,实现所谓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被迫关闭了政府。而维系俄罗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概念,依然只有免费的医疗保障法。 所以,真正良性的宏观法律,是建立好统一的国内市场,不断减少全国各地收入差别,不断强化机会均等,以分流大量的人口。微观法律要严责排污单位投资治污。北京市更应该采取主动让利、减免税收或拿出一部分财政资金,帮助排污单位上马治污设备、提高生产水准来减少排污量,限制雾霾污染源的肆意扩散。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确保最广大人民的生活。 就法治而言,我相信全中国的法学家折腾10辈子也折腾不出一套可行的北京治理雾霾的法律方案。法学教育与任何科学技术都无关联,最多也就是为了环保官司输赢,可无论环保官司如何输赢,都与治理好雾霾搞好环保没有任何关系。只有确保绿色的环境,才能确保人类其他各个方面的安全,而没有了绿色环境,就不可能有绿色的食品,就不可能减少人口的疾病,就不可能提高人口的寿命。 如前所述,目前已知的精神产品有两大类,一类是可以解释并定义宇宙与世界的全部问题,我们把它称为自然科学。自然科学,也只有自然科学才可以解释宇宙的一切事物与现象。另一类是社会科学。社会科学不是用来解释世界的,而主要用于记录人类社会可以看到的外观,或人类社会曾经发生的历史。既然是记录性质的,则一定与其它记录一样,充满了各种矛盾、错误和误解,要克服这些错误与矛盾,就应该进行自然科学式的求证。历史以来,一切精神产品的求证方式都可不能是自问自答,自问自答式的求证,一定是愚昧的不科学的。所以,一切思想形态都需要人民群众的认同、理解与支持,否则,无论多么天花乱坠的思想,多么盛气凌人的显学,多么不可一世的幻觉,都注定是失败而必将灭亡的。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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