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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天讨薪不得 法庭调解拖欠报酬当庭支付
发布时间:2013-10-18 09:52:43
本网讯(罗祥对) 近日,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龙头山中心法庭利用小额速裁程序,快速调解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的纠纷,使得双方当事人都满意而归。 原告周颖刚诉称,农历2012年4月份到今年为止,被告张新品请自己到铁厂电网改造安装电表,当时即讲明价格每只23元,共安装602只合计13846元。随后,张新品有请周颖刚帮助拉电线杆和架外线,也同时讲好了价格共应该支付4290元,连上之前的酬劳一共是18136元。后来事情干完张新品支付了原告11000元后,已自己现在手头不方便为由,让周颖刚过两天再来拿剩下的7136元,周颖刚也同意了。但是这之后周颖刚多次向张新品讨要,均被其以各种理由拒绝,至今已一年有余,于是9月周颖刚一直诉状诉至法庭,要求张新品一次性付清欠款。 案件受理后,法官立即通知双方到庭解决。由于金额不大于是法庭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快速审理了本案,法庭审理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被告也表示自己确实还有酬劳没有付清,但是调解中被告称电表只装了586只,且有一些线子是原告说好了送给被告的,所以总的算下来自己无需支付那么多钱的。后经过询问,原告也认可了这件事,但是原告认为被告拖欠了那么久怎么也该算自己一点利息钱的。 后来在法官的组织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被告当庭一次性支付原告劳动报酬6136元。面对这个结果,原、被告双方都很满意,法官也教育被告今后还是应该主动的还款,因为这毕竟是不可能逃避或推卸的事实,被告也表示经过这次自己也知道错了,今后也一定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了。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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