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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众民工讨薪 法院帮助要回血汗钱
发布时间:2013-02-07 11:09:11
本网讯(杜彦 赵东辉)
2月5日,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二十七位农民工讨薪的案件,并于当天下午在第三审判法庭现场发放了案件款4万余元,让农民工兄弟们在年关将至的时刻领回了血汗钱,高高兴兴的拿着工钱回家过年。
原告李明(本文中均为化名)等27位外地民工自2012年1月起受雇于福建籍包工头陈亮,在宝鸡某劳务公司承包的工地上从事建筑工作。农民工们还有一部分工资没有结清,陈亮却因工程亏损返回了福建老家,农民工多次讨要无果,只好将陈亮和劳务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给付工资,并连带承担偿还责任。 案件受理后,该院群众路法庭张凤庭长和晁靖雲副庭长一方面积极做好农民工们的安抚工作,缓和他们激动地情绪。一方面多方打听到被告陈亮的联系方式,在电话上与其进行多次沟通,同时上门向劳务公司负责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详细说明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 2月5日下午,27位民工来到了金台区法院第三审判法庭案件款发放现场,农民工们依次排队,核对身份,笑容满面地领到了工资,一位农民工激动的握着办案法官的手说:“实在是太谢谢你们了,为了帮助我们要回血汗钱,你们辛苦了”。最后农民工们还特意向群众路法庭送上了一幅了锦旗,以表达对法院和法官的感谢之情。 农民工讨薪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尤其是年关将至时最为突出,近年来,金台区人民法院加大了此类案件的办理力度,尽可能做到及时受理、高效审理、快速执行,使大量民工讨薪的案件得以成功化解并及时履行,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赏。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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