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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露”挡不住法官行 “风暴”执行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3-10-09 11:09:29


    本网讯(卢宝尚)  10月8日,国庆长假后的第一天,正值农历寒露时节,天气转凉,秋意渐浓。这天,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快速出击,以和解方式执结一起金融借贷纠纷案件,化解了金融机构信用难题。

  2009年4月14日,韩焘、黄光荣共同向都安瑶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30000元,约定借期一年,王金为两人贷款提供担保。借款期届满后,韩焘、黄光荣未能依约偿还贷款,信用社多次追偿均未果,遂于2013年6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韩焘、黄光荣、王金偿还贷款30000元。在审理过程中,信用社撤回对王金的诉讼请求,与韩焘、黄光荣达成调解协议,黄光荣、王金偿约定于调解书生效后十日内偿还30000元贷款。调解书生效后,黄光荣、王金并没有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履行,信用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国庆长假后的第一天,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执行后,当天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书送达后,执行法官了解到两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完全能履行义务,只是两人就各自偿还的份额达不成一致意见,于是,执行法官立即传唤两被执行人即时到法院。两被执行人到达法院后,执行法官采取了法律攻心战术,就两人的不守诚信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说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在威严的法律攻势面前,两被执行人心动了,表示要与信用社进行执行和解,立即履行义务。信用社主管人员到庭后,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之下,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两被执行人在协议上签字画押后,即时兑现了30000元贷款。

    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仅用半天时间便这样执结了。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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