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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法院:攻克执行难关 不让公正迟来
作者:韦绍温 黄文强 发布时间:2013-09-30 09:07:51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执行法官和法警,在院、局领导的带领下,开辟了一条洒满阳光的执行新路子。2010、2011年,大化法院被自治区高院授予“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该院执行局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集体。 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2010年,大化法院被列为“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示范单位。创无执行积案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人利益,不让法律文书打白条,不让法律失信于民。为此,该院成立了以黄明锋院长为组长的“创无”活动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创无”活动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副院长韦明登为副组长,具体抓“创无”活动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将活动内容、目标、进度、方式、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细化,让全体执行法官打“有备之仗”,夺胜利之果。 采取措施 加强执行 为强力攻克执行难关,该院一是制定执行快速反应机制。成立快速反应小组,由韦明登副院长任组长,执行局局长(现为副院长)李春田任副组长,成员由执行局人员及部分法警组成,快速反应小组人员全天候24小时开通电话待命,工作时间为“白”加“黑”、“5+2”。一接到小组长、副组长的指令,大家召之即来,迅速赶到故意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出现的地点,依法将其控制,采取必要的执行手段,让申请执行人的利益早日实现。几年来,该局利用快速反应机制在节假日期间执结了80多件“老赖”或“失踪”者老案,社会反响良好。二是与公安、司法、银行等18个成员单位建立联动司法,每一个成员单位的一名副职领导担任法院执行工作的协助执行员,明确各联动部门协助执行的法定职责,形成了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协作执行机制,变法院孤军作战为协同作战。三是建立村委会(居委会)执行联络员制度,与全县各个村委会(居委会)的执行联络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被执行人的线索和财产状况,为执行工作打下前提基础,在执行过程中,执行联络员参与协调和解。2011年3月23日,一起假化肥执行积案执结,116户农民笑逐颜开地从黄明锋院长、韦明登副院长手中领取执行余款63000元,这样一起长达6年之久的拉锯式执行积案终于宣告执结。 2011年11月2日,76位农民工高兴地从执行法官手中领到了68283元血汗钱。 2011年,市中院在大化召开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现场会,大力推广大化法院先进经验和做法; 2012年9月1日、2日,《人民法院报》连续两天以题为《瑶乡法官执行路》,报道该院执行先进事迹。 2012年9月3日,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8死11伤涉及19个家庭的执行案顺利执结,19个沉浸在痛苦中的家庭领到了执行余款7万元,得到了安慰。这笔款的得来是该院领导多方努力,多次请示,县人民政府引起高度重视,拨给执行救助基金解除这19户蒙难家庭的后顾之忧。 以人为本 和谐执行 有一次,执行干警一行6人,在李春田局长的带领下冒雨前往北景乡板兰村执行一起财产侵权纠纷案,干警们刚踏进被执行人张某家门,见张某全家人神情慌张,手忙脚乱,根本不顾及理睬执行干警。原因是张母肚子绞痛,痛苦难堪。因李局长是医生家属,懂得一些病理常识,他判断病人患了急性阑尾炎,必须立即送医院救治,并组织其家人赶制一副简易担架,把张母从羊肠小道抬到公路送上法院执行车,及时送到北景卫生院抢救。经诊断张母患的病如李局长所说。第二天,张某凑齐3865元赔偿款走进执行局兑现给申请人并千道歉万感谢执行法官。执行局人性化的执行工作,使当事人沐浴司法阳光雨露,2010年至今,当事人赠送锦旗31面,感谢信10多封,彰显司法和谐成果。 迅速行动 真抓执干 2011年4月18日,自治区高院召开全区法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视频动员会,传达最高院4月12日召开的全国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第一次视频会议精神,对我区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该院雷厉风行,于4月27日制定了《关于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县政法委书记韦解、院长黄明锋为组长,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等18家联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化县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领导和日常工作。2011年4月26、27日执行局分别与检察院、马山县法院召开反规避执行座谈会,共谋策略,共同把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向前推进。4月28日,执行局在县城大小广场、人员活动频繁的街道设点开展反规避执行宣传活动,之后活动宣传车开赴全县各乡镇、库区进一步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播放有关普法内容、发放宣传资料近3000多份,营造舆论氛围,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触动规避执行者的灵魂深处。同时,执行局采取一手抓反规避执行一手抓宣传,两手都要硬。2011年以来,反规避执行案件60多件。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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