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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马锡五精神 做百姓的“贴心人”
——河南省襄城县麦岭人民法庭执法为民纪实 作者:张双召 发布时间:2013-10-09 08:28:24
河南省襄城县麦岭法庭地处襄城县东部,辖区内有四个乡镇,127个行政村,面积285平方公里,人口25万人,现有干警5名,其中审判员3名,书记员2名,研究生学历1名,本科学历3名,专科学历1名。自1996建庭以来,该法庭始终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自觉服务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创出了一条特色调解之路。近几年来年均审结案件400余起,调解率达90%以上。其中巡回审判案件年均占所结案件的50%以上。所结案件无一起错案,无一起发生矛盾激化、上访事件,使“马锡五审判方式”不断发扬光大。因业绩突出曾连年被省、市、县法院评为先进集体。一位同志被评为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两位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该庭调解工作的成功经验先后被《河南法制报》、《法制与社会》、《许昌日报》、大河网等新闻媒体报道。 开门办案,贯彻“三个农民佬,顶一个地方官”的办案理念 麦岭法庭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做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麦岭法庭受理的一起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中,养鸡户王某因购买的饲料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小鸡食用后全部死亡,经济损失5万多元。考虑到王某所在的村里养殖户较多,为更好的给养殖户开展普法教育,法庭决定到养鸡户王某所在的村委会开庭。在开庭前承办法官为查明案情,走访多家养殖户,仔细核对证据,并查阅了大量涉及小鸡喂养及饲料质量的专业知识,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当日庭审顺利完成,受到当地养殖户的一致好评,影响广泛,真正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另一起案件,范湖乡十几家农户因不满本组组长私自对外承包土地而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走访当村村民,了解案情,实地丈地勘验,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达成了谅解,有力维护了农户的合法权益,平息了一起群体性纠纷。 始终坚持“抓调解、促和谐”的工作思路,不断强化案件调解工作,真正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麦岭法庭在调解一离婚案件过程中,因双方当事人均不愿抚养患有脑瘫的女儿,主审法官十几次去当事人家中做工作,最终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在当地一时传为佳话。6月份,一刚刑满释放人员周某到法庭起诉离婚,为不激化矛盾,主审法官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多次做周某工作,并对其进行回访,挽救了周某的家庭,避免了周某婚姻失败后再次走上犯罪道路的可能。 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断提高执法为民意识,把各种便民、利民的措施落实到审判工作中去,该庭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百姓的贴心人”。 自去年以来,麦岭法庭积极协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减、免、缓手续50件,协调法律援助中心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45件。在审结的一起赡养案件中,一位老人因行动不便向法庭拨打了咨询电话,两个小时过后,法庭工作人员便驱车赶到老人家中,帮助老人完成立案手续,立案仅一周时间便将案件调解结案。 今年9月25日中午,麦岭法庭放弃吃午饭休息时间,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并当庭将现金16000元及金项链1条交付完毕,双方当事人满意。韩某诉李某生命权纠纷一案,韩某当庭自愿撤回起诉,按规定应退一半诉讼费用,但麦岭法庭考虑到原告家庭经济困难,特向法院主管领导申请,全额退回所有费用4790元,韩某拿到钱后深表对法院的感谢,并送上锦旗以表心意。针对辖区内群众法律意识普遍较低的现状,麦岭法庭把全力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该庭利用辖区内庙会较多的特点,在庙会期间开展较大的法律咨询与宣传6次,接待群众咨询近2000人次。在此基础上,建立巡回办案制度,选择典型案件,把庭开到群众中去,达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在庭审过程中,还特别邀请村民代表参与调解,让群众走进法庭,实现互动与融合,利用群众的口碑宣传实现普法目的,充分发挥了法庭法律宣传的“扬声”效应。 精心指导民调工作,携手化解矛盾纠纷 麦岭法庭在不断加强和规范诉讼调解的同时,积极探索研究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针对农村工作实际,发挥民调组织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优势,与司法部门联合,建立健全各行政村的民调组织,在该庭倡议和指导下,辖区内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37个,做到一村一个调解组织,拥有办公用房48间,民事调解室22间,五年来共处理纠纷5000余件。现有人民调解员140人,其中每村都设置有专职人民调解委员会员,建立起了“以法庭为龙头、以民调组织为纽带、乡镇协调、行政村落实”的民调网络。 今年以来,麦岭法庭共利用调解网络成功调解民事纠纷近200余起,特别是利用调解网络调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较大的案件。如在审理一起李某诉张某合伙纠纷一案中,原、被告曾合伙开办一个砖厂,后因各自成品砖数量问题产生纠纷。法庭给被告送达手续时,被告情绪激动,其亲朋好友近30人先后赶到砖厂,原告方也迅速组织人员到场,双方剑拔驽张,场面几近失控。在这一情况下,麦岭法庭迅速联系乡司法所及该村民调组织人员到场,经过三方有效调解,原、被告最终算清了各自成品砖的数量,杜绝了一场恶性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当地社会的稳定。 加强巡回审判,深入到案发地了解案情,到田间地头开庭,是麦岭法庭实践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主要内容。 该庭认真开展巡回审判,自觉践行马锡五精神,该庭选取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深刻警示意义的典型案例,在乡镇(社区)巡回审判点或者案发地,进行就地审理或现场宣判,在方便案件当事人的同时,也为广大人民群众送去生动、直观的法律教育,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今年3月份,麦岭法庭在巡回办案时受理一起赡养案件,原告李老汉和马老太太年逾古稀,且李老汉因有病常年卧床不起,而马老太太年老生活不能自理,靠膝下三男一女照料。但自去年以来,次子李某以李老汉分配家庭财产不公为由,拒不对二人尽赡养义务,其妻亦经常恶言相向,在当地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在两次调解无果后,法庭决定在案发地作为示范庭公开审理。开庭当日,村干部组织了数百名群众和学生参与旁听。法庭对李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通过当庭调解,被告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原告也表示谅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李某每年支付二原告生活费1200元,并按规定支付医疗费。该案在当地产生了哄动,一时成为村民们街头巷尾议论的话题,村民纷纷赞扬该庭法官巡回审判效果好。该庭巡回审判占每年审结案的50%以上,均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真正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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