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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中院出台23条措施联系群众改进作风
发布时间:2013-03-12 13:59:39


     本网讯(李金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改进作风八条规定》,黑龙江省黑河中院日前出台了《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群众二十三条措施》。该文件包含八个方面二十三条内容。

    《措施》要求密切联络群众,法院领导干部要做表率,在各项审判活动中,注意倾听一线办案人员意见,倾听当事人的建议和呼声,及时改进自身工作。要求认真接受监督,法院及干部虚心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应对网络新闻媒体监督,加强民意沟通。要求推进司法公开,遵循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原则,拓展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法院重点工作任务,领导干部要亲自主持重大课题调研活动,解决好当前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求精简会议活动,继续压缩系统内各类会议,必须召开的会议现场要简捷实用。要求精简文件简报,切实减少发文数量,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不以简报数量考评工作。要求改进新闻报道,重点报道法院服务中心、维护稳定、助力发展、便民利民的举措,可报道可不报道的一律不报道。不以报道数量考评工作。要求历行节约,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杜绝铺张浪费。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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