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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大局工作要勇于担当更要善于担当
作者: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院长 宋长青   发布时间:2013-09-30 09:55:56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工作永恒的主题,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党的十八大后,为实现中国的“法治梦”,人民法院必将承担更重要的责任。因此,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在推进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实践中找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佳契合点,努力提升人民法院在党委、政府心中的位置,则显得尤为重要。

    要有“引火烧身”的担当。当前,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多元,依法维权能力不足,在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过程中突发的公共事件、群体性纠纷和复杂矛盾层出不穷。特别是涉及房屋拆迁、交通医疗事故等群体性纠纷,当事人往往情绪激烈,信“访”不信法,如何及时处置围堵、闹访事件成为党委政府最棘手的问题。西峡县法院面对这种现状,主动迎击矛盾,适度提前介入不稳定因素化解工作,广泛运用案例教育、司法调解等手段,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将党委政府通过行政协调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吸附到法院,引入诉讼渠道。近年来配合党委政府成功处置的209国道西坪段交通事故案、某镇单位职工饮酒死亡案、某镇卫生院女婴死亡纠纷、某村小学生溺亡案和沙堆“伤”人案等多起事故中,法院积极贴身参与事故纠纷的调解,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以妥善解决,避免了多起“抬尸闹访”事件发生,有力配合了全县稳定工作大局,被中共西峡县委书记摆向阳同志誉为“了不起”的贡献。

    要有“瞻前顾后”的智慧。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大多是通过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无法解决的复杂矛盾,一旦处理不当,就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因此,法院依法办案必须既要善于“瞻前”又要善于“顾后”。所谓“瞻前”就是要注重诉前调解,尽量避免简单矛盾进入诉讼程序而升级为复杂矛盾。近年来,西峡县法院在立案庭成立了由4名资深法官和3名工作责任心强的返聘老同志组成的专业化 “诉前调解团队”,对于在诉前解决纠纷社会效果更好的相邻权、赡养纠纷,涉民族之间的纠纷,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合力调解,尽量用不伤和气的方式化干戈为玉帛。特别是在处理涉及辖区企业或集体经济组织的合同纠纷时,从维护地方经济发展和保护企业声誉出发,由“诉前调解团队”通过“热情服务、减免费用、积极协调、督促分期履行”等措施争取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和对被告企业的谅解,仅2012年,就成功为宛药集团、龙成集团等大型企业在案前处理欠款纠纷16件,涉案标的1000余万元,为诉讼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2万元,既保证了原告利益的实现,最大限度的减轻了被诉企业的经济损失,又避免了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给企业声誉带来负面影响。这种不收费、不伤和气、快捷便利的纠纷解决方式受到了当事人的欢迎,被辖区企业誉为“企业保护神”。所谓“顾后”就是在立案后,要树立效率和诉讼兼顾执行意识,快速、及时的实现胜诉方的合法权益。西峡县法院将调解工作贯穿诉讼全过程,连续两年出台《民事案件调撤奖励办法》,建立了民事案件调解率、调解案件兑现率双重法官绩效考评机制,鼓励法官不但要多办案、办好案,还要在案后跟踪问效,答疑释惑,确保案结事了。同时,不满足于法定审限内结案的规定,探索建立2/3审限监控预警机制,推动审判效率大提升,尤其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涉及范围广的案件做到快审、快执,使当事人依法、快捷的实现诉讼权益,努力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要有“接地气”的勇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为了 “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弥补“法院被动受理,法官中立审判”诉讼模式在司法为民工作中的滞后性缺陷,西峡县法院通过 “一村一法官”、车载巡回法庭、结对联系企业等工作载体,动员全体法官端正司法理念,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经常“接地气”。通过法官与人民群众零距离的接触,让人民群众知晓法律知识,了解司法活动,理解审判规律,从而依法尊重司法判决。法官的主动下访,使得大批案件在法院外围得到解决,实现了矛盾纠纷的“体外循环”,既减轻了群众诉累,也有力支持了基层政权组织开展信访稳定工作。针对在巡回审判、法官走访等活动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和问题,先后向金融企业、教育机构、行政执法相关部门提出了《关于规范承兑汇票使用的建议》、《关于完善中小学安保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建议》、《关于规范民间借贷的意见》等司法建议20余条,相关单位反响强烈,及时整改,及时回复反馈,在推进社会管理规范的同时,大大降低了全社会安全事故和不稳定因素发生的几率。

     在尊重司法规律的前提下,延伸司法触角,主动融入工作大局,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是人民法院赢得重视、支持的必然选择。西峡县法院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以“有为”谋“有位”,在连续两年荣获全省优秀基层法院的基础上,2012年被荣记全省法院集体一等功,整体工作和公众满意度位居全市第一名。法院的积极作为,为政法队伍树立了形象,为西峡赢得了荣誉,赢得了西峡县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县委采取多项措施从人、财、政策等方面对法院依法办案工作给予强力支持,实现了法治与秩序的良性互动。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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