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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法官走上街头宣传《旅游法》
发布时间:2013-09-30 09:37:09
庐山法官在景点向游客发放宣传材料。 本网讯(沈双武 周君)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9月29日,江西省九江市庐山人民法院法官走上街头,向过往游客发放《旅游法》宣传册,为游客提供旅游相关法律咨询,法官们还来到主要景点对《旅游法》进行宣传和解读,让游客了解《旅游法》内容,保障旅游权益。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旅游法》小册子300余本,接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参与活动的群众纷纷表示活动不仅加强了大家对旅游法的学习认识,同时也提高了大家的维权意识,带动了群众旅游的热情,并希望庐山法院能经常开展类似的宣传活动。 据庐山法院干警介绍,《旅游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有关旅游的法律。全文共有十个章节,112条,从旅游者、旅游经营者、旅游管理者三个主体出发,详细地规定了如何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如何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以及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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