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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赌徒为筹赌资谎称合伙做生意骗人钱财26万
发布时间:2013-09-27 15:41:59


    本网讯(黄丽丽 莫一超)  李秀芳是一个年轻的女子,作为年轻人,她不是寻思着如何寻找一份正当的工作来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而是为了早日走上致富的道路,她参与了赌博。可自己是无业游民,没有更多的钱用来赌博,于是她不惜虚构事实,骗取好友的钱财,其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该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李秀芳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责令被告人李秀芳退赔被害人洪惠经济损失人民币26万元。

  李秀芳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西林县八达镇人,现暂住在贵港市港北区凤凰街,好赌,为了筹集赌资用于赌博,她对自己的好友谎称合伙做生意,结果把好友要合伙出资做生意的钱财据为了己有,并挥霍一空。2012年10月7日,李秀芳以与洪惠合伙收购八角为名,两次骗取洪惠将钱款共计人民币17万元从银行转账到李秀芳提供的银行卡账户上。次日,李秀芳又对洪惠谎称,可用其横县一个堂妹的房产证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来收购八角,但要先帮其堂妹还清9万元的房产贷款,叫洪惠帮忙。洪惠信以为真,又将人民币9万元转账到李秀芳提供的银行卡账户上。李秀芳骗得上述款项共计人民币26万元大部分用于赌博,其余小部分用于还赌债。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秀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秀芳犯诈骗罪罪名成立。李秀芳诈骗数额巨大,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李秀芳为赌博而诈骗,可以酌情从重处罚。李秀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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