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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法院搭建三大公开平台司法活动全程公开
发布时间:2013-09-24 13:55:35
本网讯(周永恒) 今年以来,山东省枣庄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阳光司法”,全面搭建审判流程、裁判结果、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全方位向当事人及社会公开,走出了一条以公开促公正的新路子。截至目前,枣庄两级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3.5%,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中院二审服判息诉率为97.82,同比上升近3个百分点。 枣庄法院搭建审判流程公开平台,除制作诉讼须知,公开告知受案范围、受理条件等程序性事项外,还通过法院公告栏、电子显示屏、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案件审理时点、地点等信息,群众持有效证件,通过安检后即可进入法庭旁听任一正在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同时,坚持开庭审理各类案件,二审案件只要具备开庭条件,均开庭审理,中院二审案件开庭率达到了87.1%;减刑假释案件在裁定前一律在罪犯服刑场所公示,减刑幅度大、假释考验期长、社会影响面广的案件,一律开庭审理。 为了加大案件审理结果的公开力度,枣庄法院在全省法院中率先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制度,生效裁判文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保护外,一律在内外网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对文书中涉及的当事人家庭住址、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避免和减少了对当事人的不利影响。截至目前,中院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了55%。 对于社会公众较为关注的“执行难”问题,枣庄法院着眼建立执行公开平台,把执行案件全部纳入执行信息管理系统,收结案时间、被执行人财产查控信息、执行中止、终结等信息全部向当事人公开。同时,推行执行对话制度,定期召开执行对话会,及时向当事人说明未执结的原因、下步拟采取的执行措施。有的法院还为执行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执行行为同步录入,定期汇总存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当事人随时可申请查看。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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