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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怀疑女子说自己坏话 报复误伤他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3-09-22 10:25:23


    本网讯(陆志强)  俗话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但男子凌进勇见到邻里的妇女聚在一起聊天时,总认为她们在背后说自己的坏话,于是按捺不住内心的愤懑,持刀将邻居捅伤。近日,凌进勇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六个月。

    凌进勇是广西田阳县百育镇七联村人,平日里凌进勇和邻里关系不太好,而且总是感觉平时聚在邻里黄某某家门前聊天的妇女是在说其坏话,为此怀恨在心。2012年9月12日20时许,凌进勇酒后经过黄某某家门前,又见到黎某某、凌某某、凌某某等妇女在那里聊天,便认为她们又在说自己的坏话,非常恼火。正在气在头上的凌进勇即持小刀过去质问黎某某,问黄某某在哪里。这时,与黄某某邻居的罗某某正好从家中走出来,凌进勇见状,便持着一把小刀冲上前对着罗某某连捅几刀,后逃离现场。当晚罗某某被送到田阳县人民医院治疗,医院诊断为头部及左上臂刀伤,颅骨骨折。经法医鉴定,罗某某的伤属轻伤。

    案发后,凌进勇回家等候公安人员到场前来处理,到案后并如实供述了伤人的事实。过后,凌进勇主动赔偿给罗某某经济损失5303元,取得罗某某的谅解。

    法院认为,凌进勇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凌进勇犯罪后没有逃跑,而是等待公安人员到场处理,并如实供述罪行,属自首。过后,凌进勇又主动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受害人的谅解,遂给予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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