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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进入查摆问题环节
发布时间:2013-09-18 16:01:47
会议现场。朱丹钰 摄 本网讯 9月18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会,回顾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工作,并对下一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工作提出要求,作出安排。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省法院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积极开展“弘扬光荣传统,践行优良作风”主题教育活动、“改作风、树形象、促发展、惠民生”讨论活动和“转作风、树形象、从我做起”主题党日活动, 利用三个半天时间,组织处以上干部集中学习,由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述元亲自做学习辅导。做到自选动作有创新,开展法官宣誓和为初任法官讲授廉政专题课活动、启动“龙江司法讲坛、举办“群众在我心中”巡回报告活动、从不同行业和领域聘请20名特约监督员,拓展司法监督、召开“四风”案例剖析会,深刻剖析近期在上海高院和黑龙江农垦中院发生的两起法官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等,通过开展适合自身工作特点的活动,使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容更加充实、更符合法院工作实际。院群教办开办《教育实践活动专刊》,截止目前已制发17期,有力规范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并先后向最高法院、省直部门、各中院、直管法院等71个单位(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案件当事人等80余人以及全院干警发出征求意见建议函1274份,收到对院领导班子意见建议118条,领导班子成员意见48条。8月份又在信访大厅设立群教活动接待窗口,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党组书记、院长张述元和其他10名班子成员还深入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法院等14个基层法院联系点,分别就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调研,共收到基层法院干警意见和建议600余条。调研结束后,院领导分别提交了专题调研报告10份。通过这些活动,党组成员和处以上干部参加学习面达到百分之百,使全体党员干部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增强,顺利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工作任务。 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省法院将通过自己主动找问题、集体研究找问题、互相帮助找问题、上级提醒找问题、突出重点找问题等方式,切实找准突出问题;要深挖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措施、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做到深刻剖析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团结——批评——团结的氛围,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 省法院要求各部门和全体干警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把握中央高标准、严要求,树标杆、做示范的要求,既要看到取得的进展成效、坚定信心,又要直面存在的问题、保持清醒,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极端认真、极端负责的态度推动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深化。坚持一把手带头,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开门搞活动,真正让人民群众参与进来;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切实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各项准备工作;边查边改,进一步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统筹兼顾,做到教育实践活动和审判工作相互促进,着眼于推动工作发展,把教育实践活动与“一个目标、一条主线”和“一个中心、八项司法建设”总体思路、与司法质效和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确保活动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能指向明确、解决问题,实现教育实践活动和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促进”。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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