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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友结算牌钱生口角 大动干戈伤人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3-09-13 15:14:02
本网讯(毛伟 陈启迪) 钱财本是身外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可有些人就是在金钱上斤斤计较,结果是赔了夫人又折兵。2013年9月6日,江西省铅山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金书平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6月12日晚上11时许,被告人金书平与被害人陈某在打牌时因结算牌钱发生争吵,继而殴打,被告人金书平造成被害人陈某的右髌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被害人陈某的伤情为轻伤甲级。 案发后,被告人金书平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就民事部分达成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金书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金书平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民事部分得到了赔偿,被告人金书平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对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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