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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市公然偷车 累犯男盗窃“四进宫”
发布时间:2013-09-13 14:27:03


    本网讯(毛伟 陈启迪)  曾因犯贩卖毒品罪、盗窃罪入狱三次,出狱后却屡教不改,公然在大街上行窃,被当场抓获,再次锒铛入狱。2013年8月22日,江西省铅山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黄勋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3年5月19日上午8时许,被告人黄勋带着作案工具从铅山县河口镇窜至铅山县永平镇,之后在永平镇步行街寻找作案目标。上午9时许,被告人黄勋看见被害人祝某骑着一辆黑色电瓶车去菜市场买菜并将所骑电瓶车停放在菜市场门口,见车主离开后,被告人黄勋便将电瓶车推至一巷子,并将电瓶车前盖撬开后剪短电源线,然后又将剪短的电线搭上启动的开关上,当被告人黄勋将该电瓶车推上马路准备骑车逃跑时被车主发现并被当场抓获。

经鉴定,被盗电动车价值人民币2,31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黄勋曾有犯罪前科,且不思悔改,具有酌定从重处罚情节。案发后,被告人黄勋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被盗的电动车已被失主追回,没有造成实际损失,具有法定与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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