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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一男子看黄片后杀害幼女分尸一审获死缓
发布时间:2013-08-28 14:12:09


    本网讯(汪次安)  8月28日,广东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余辉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余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6176.45元。

  2012年5月30日晚,被告人余辉在家观看黄色光盘后产生性冲动,便产生强奸经常路过其住处上学的小学女学生李某的念头。次日7时许,余辉从其住处携带菜刀等作案工具步行到良村路边岩鹰山,并捡了一根木棍藏匿在山上等候李某。7时20分许,其见李某路过,便从藏匿地点出来,在李某的身后用木棍将李某击昏倒地,再将李某抱到岩鹰山上欲对其实施强奸。此时,李某清醒过来并反抗,余辉害怕其叫喊,就用力掐其脖子致李某死亡。随后,被告人余辉害怕事情败露,用菜刀对李某的尸体进行分解。

  被告人余辉作案后,将李某的手机藏匿于家中一猪形公仔体内,并将作案所用工具等物品焚毁。

  韶关中院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依据我国法律有关条款之规定,认为被告人余辉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并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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