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龙火星) 8月26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经过法庭的教育及多方面调解的工作,上门女婿被告辛包勇认识到了自己的不正确思想,表示今后改正,愿再回女方家生活,原告汪丽也欣然撤回了起诉。
原告汪丽与被告辛包勇于2006年在广东打工时相识,不久即相恋。因汪丽的父母只生育了两个女儿,汪丽的姐姐已出嫁,故汪丽的父母要求辛包勇做上门女婿,辛包勇经过考虑并与家人商量,就同意了。2007年初双方结了婚,辛包勇正式到汪丽家生活。婚后双方感情良好,2008年生育了一个儿子。随着时间的过去,辛包勇总觉得自己当上门女婿比人低一等,吃了亏,于是要求妻子和自己一起回自己老家生活,但是汪丽及家人都不同意。辛包勇在2011年5月以外出打工为名离开了汪丽家,从此既不与汪丽及岳母家联系,也不与自己的父母家联系,玩起了失踪。汪丽多方联系未果,只得于今年7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万载县人民法院受案后,经过多方打听,联系上了辛包勇的一个朋友,并得知了辛包勇的地址及电话。辛包勇到庭后,法庭对他落后的思想进行了教育,明确告诉他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的家庭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的家庭成员,男女双方都是平等的。所谓的上门女婿比人低,那是落后的封建思想。并请来村委会的干部、被告的父母一起来做工作。通过多方努力,终于出现了开头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