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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点沙成金”骗得26万获刑6年
发布时间:2013-08-26 15:58:22


    本网讯(刘 亮)  梁裕勇为了骗取他人钱财,声称其在平果县有每吨含金量在65克以上的沙子出售,然后用60袋含金量较高的沙子堆放在金量很低的沙子外面进行伪装诈骗。日前,广西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此案,终审裁定维持原判,认定被告人梁裕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1年6月底被告人梁裕勇在平果县马头镇城北市场附近租下一间民房堆放400多袋含金量很低的沙子。7月6日晚,被告人梁裕勇在租房内用60袋含金量较高的沙子堆放在那400多袋含金量很低的沙子外面进行伪装。次日上午,被告人梁裕勇和邓先东(另案处理)带湖南郴州籍被害人李春江、阳世文到租房看沙子,当场抽取外面含金量较高的沙子进行检查,并声称每吨沙子含金量在65克以上,还保证邓先东随车到湖南检验含金量合格后才结束交易。

    被害人李春江、阳世文信以为真,于7月8日以261 800元的价格购买这批沙子运回湖南郴州市永兴县准备加工,在测试该批沙子时发现每吨的含金量不足1克,才知道上当受骗。诈骗得逞后,被告人梁裕勇分得赃款  130 000元,邓先东分得131 800元。经广西地质矿产测试研究中心试验分析,该批沙子的总含金量为每吨0.96克。破案后,邓先东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170 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裕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责令退赔,邓先东已退还170 000元,尚余91 800元,应由被告人梁裕勇偿还。被告人梁裕勇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处罚。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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