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邵鑫) 明知自己没有驾驶执照,盲目自信并酒后驾驶,最终弄得两个家庭破碎,不仅害了旁人也让自己进了监狱。2013年3月27日,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恩井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李恩井是龙树乡新乐村人,这两年农民的生活越来越好,为了方便干农活李恩井就买了一辆六轮拖拉机,但却一直没有办理相关证件。2012年12月8日,李恩井在朋友家吃过晚饭后就准备开车回家,仗着自己技术好且喝的酒不多,李恩井想自己开慢点就不会有事,哪知天有不测风云当开到一半时就撞上了横冲过来的熊豪杰。事故发生后,李恩井赶紧拨打了急救电话并通知了交警部门,经鲁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李恩井无证酒后驾驶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而被害人熊豪杰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情发生后李恩井也很后悔,因为自己的一时莽撞现在弄得两个家庭都不好过,经过协商后两家达成了赔偿协议。事发后,李恩井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对自己行为表示非常的后悔,希望法庭可以给自己一个改过的机会。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恩井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的行为已构成了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李恩井系自首,且庭审中认罪态度好,却有悔罪表现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已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