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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入户盗窃稻谷80斤被判拘役四个月
发布时间:2013-08-12 15:59:19


    本网讯(黄文青 朱建)  近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入户盗窃稻谷的盗窃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舒元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3年5月13日21时30分许,被告人舒元来到高安市祥符镇320国道旁陈生私房(整栋楼三层),进入大门后,在一楼厅内东侧墙边看到有两袋稻谷。被告人舒元将其中一袋稻谷(重量80市斤,价值人民币99.2元)提出门外,刚好被从楼上下来的陈生发现。陈生抓住舒元问是做什么的,舒元谎称是打米的,当陈生大声叫人时,舒元就挣脱逃跑。后来被害人陈生和其外甥刘进在高安市祥符镇早塘大队汉里村稻田内将舒元抓获,并扭送至高安市公安局祥符派出所。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舒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舒元自愿认罪且盗窃赃物已追缴并发还给了受害人,依法酌情从轻处罚,但曾有前科,依法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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