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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小失大老邻居起纷争 法官合情合理化矛盾
发布时间:2013-07-31 14:57:14


    本网讯(罗祥对)  常言远亲不如近邻,大家比邻而居也是一种缘分,本该珍惜且相互帮助,不料十多年老邻居的两家就因粉刷房子一点小事而冲动大打出手,结果是两个家庭又伤了人又造成了经济损失。近日,鲁甸县人民法院龙头山中心法庭就成功调解了一起这样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本案的原告祖荣与被告宗林都住在鲁甸县龙头山镇龙泉村葫芦桥社,两家还是十多年的老隔壁老邻居了,本相处也没什么纠纷,不料2013年6月10日被告宗林家粉刷房子,因刮大风就把堆放在院子里的石灰吹到原告祖荣家里,就为此二人一言不合发生纠纷。原告祖荣被宗林打伤,后住院医治了13天,花去医药费8996元,为此原告祖荣出院提出让被告宗林赔偿自己的医疗费及误工费等损失,但被告宗林都不愿赔偿,眼看双方又要因此发生矛盾,原告祖荣在人劝说下于2013年7月16日起诉到法庭,希望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要求被告宗林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等共计5万元。

  为更好的处理这样的邻里纠纷,法官受案后马上到了葫芦桥社向社长了解情况,并找当地群众了解事实的真相。在清楚事发起因经过后,又找到原告祖荣及被告宗林,再邀请了龙头山镇派出所工作人员一起对二人进行调解工作,在经过耐心细心做工作,双方当事人一致达成如下协议:1、被告宗林自愿一次性赔偿原告祖荣医药费、误工费等各种损失人民币30000。此款定于2013年7月23日前给付。2、双方当事人今后不得再因此事发生任何纠纷,否则谁引起事端后果由谁负责。

  在农村这样为了修建或粉刷房屋引起的邻里纠纷,我们要运用情、理、法相结合原则与调解的技巧,对问题的解决进行全面分析,最终化解纠纷,这样才能及解决了矛盾又不伤害邻里间的感情。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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