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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穿法袍的“乡土法官”
——焦作市山阳区法院社会法庭工作纪实 作者:刘翠萍 发布时间:2013-07-24 16:23:49
这里有着浓厚的文化底蕴,山阳古城源远流长,山阳大地物华天宝,地灵人杰;这里历经千年的汉献帝贬谪地山阳城古韵犹存;如今这里活跃着86名不穿法袍、不戴国徽的“乡土法官”。他们活跃在山阳城大地的街道社区、工厂企业,为全区25万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拨亮云开雾散的法律灯盏。 2010年6月以来,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建设社会法庭的安排部署下,焦作市山阳区11个街道办事处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部建立社会法庭。目前,拥有8个社会法庭、其中包含1个中心法庭、1个特色社会法庭。截止2013年6月,山阳区社会法庭工作已运作了整整三年,共调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相邻纠纷等案件2300起,其中2012年调处各类民事纠纷846件,为维护辖区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节约司法资源做出了应有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山阳区法院在社会法庭工作中之所以取得一定的成绩,根本的一点在于法院党组认真审视和综合比较了当前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司法调解、人民调解、民间调解和社会调解的各自特色和缺憾,充分认识到在人民法院和人民调解组织之外社会法庭的独特作用,在社会法庭机构建设、人员选配和开展工作上精心运筹、落实责任、跟踪指导;让老百姓最经济、最实惠、最快速地分享社会法庭解决纠纷的好处。 固本强基,夯实化解矛盾基础 2013年春节前,山阳区新城社会法庭门口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李某等8名农民工将一面写着“秉公办事,文明执法”的锦旗亲自送到该社会法庭法官赵国卿的手中。当事人李某满含热泪,握着赵国卿的手连声说:“你们真是农民工的贴心人,为我们讨回了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太感谢了!” 原来,赵国卿是新城社会法庭常驻法官,2013年春节前8名农民工到山阳区政府上访,要求政府处理焦作某建筑公司拖欠6万工资款的问题。区委把来访农民工领到新城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找来赵国卿,请他来处理这个上访事件。赵国卿也是一个农民,实践经验丰富,了解基层实际,群众的疾苦他感同身受。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他多次跑被告建筑公司找到承包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被告方的思想工作,促使被告支付了农民工的6万元工资,使8名农民工高高兴兴的回家过年。 赵国卿就是优秀社会法官中的一员,2012年由于他业绩突出,被评为省级社会法官先进个人。目前山阳区法院共选出的86名社会法官中,每个社会法庭有常驻社会法官2-3名,且都是有较高社会威望、具备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熟知村街、社区常见纠纷解决方法、品质公道正派、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 山阳区法院党组一班人深刻认识到,社会法庭作为河南省法院系统倡导的新生事物,首先要有自己的“安乐窝”。为此,组建社会法庭伊始,院党组精心准备了关于建设社会法庭的专题报告,向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汇报,取得他们的支持。其次,在具体办公场所的选址和资金筹措方面,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宝林亲自深入各街道办事处与党政负责人沟通协调、交换意见、争取支持,从而促使8个社会法庭在很短的时间内都有了自己的办公场所并挂牌办公。 选好社会法官是做好社会法庭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该院领导与各乡镇党委和人大主席团多次召开座谈会,要求在社会法官的选任上,要将有长期农村工作经验、熟悉社情民意、具有较高威望的基层“泥腿子”干部选上来。同时,法院还为他们建立社会法官档案,备置社会法官名册和联系方式,并在社会法庭内公布,接受各界监督。 加强指导,提高“社会法官”素质 考虑到86名社会法官法律知识参差不齐,山阳区法院充分发挥好指导作用,加大对社会法官的业务培训力度,将法院调解的经验传授给社会法官,提高社会法官调解技能。建立了人民法庭定期培训社会法官制度,该院对其辖区内的社会法官每季度举行专题法律知识培训,为他们有理、有据、有备地解决纠纷打下“法律底子”。培训内容包括社会法官的行为准则、受理纠纷的渠道、以及处理纠纷的基本原则、受理案件的条件和范围等社会法庭的基本知识及运行程序,还包括民事调解方面的调处纠纷规则、技巧和调解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调解信访案件的方法和技巧、经验等,内容丰富实用,为社会法官进行全方位“充电”,把矛盾化解和司法服务真正延伸到群众“家门口”。 为提高“社会法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该院不断加强对“社会法官”的业务指导。为社会法庭统一制作常用文书样式;向社会法庭赠送法律书籍;为每个社会法庭确定一名院党组成员和中层正职为联络指导员。同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对社会法庭的工作指导作用,按照“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的总体要求,由人民法庭干警与“社会法官”结成对子,进行一对一帮扶指导。还通过邀请“社会法官”旁听观摩庭审、集中培训等方式,使其法律水平及办案技能不断提高。还为所在辖区的社会法官们订阅了《人民法院报》、《公民与法》、《司法文件选》等报刊,受到社会法官的欢迎。 铁匠村73岁的齐三无儿招婿,对屁股邻居李明有四个儿子,李明翻盖房子时越界35厘米,形成纠纷,村干部多次规劝无果。齐三找到文昌社会法庭庭长浮光,含泪述说事情经过,浮光听后,果断驱车60里,到达现场,二话不说,先一脚将墙踢翻,然后再从法理上耐心地给蛮横的李明讲道理,做思想疏导工作,促使李明按原边界盖房,围观群众鼓掌叫好。浮光庭长说,维护弱势群体利益既要运用在培训班上学习到的调解技巧,也要敢于硬碰硬,这样才能为群众办实事。 注重实效,不断创新办案方法 该院注重工作实效,积极鼓励、支持社会法庭大胆对工作模式进行探索,并加强引导,注重宣传,为开展社会法庭工作提供后劲,有效缓解法院人少案多的压力。 在所在乡镇、村街宣传社会法庭,印发宣传页,让群众有纠纷到社会法庭来解决。5月19日,艺新小区76岁的王大妈来到山阳法院的艺新社会法庭“诉苦”,七年前,社区的一个年轻人做生意没本钱,她就拿出自己的养老钱8千元给这个年轻人做启动资金。由于时间太长,加上老人家记性不好,老人自己也不知道那张欠条给放到什么地方去了。多年来,因为一直无法找到那张欠条,没了证据,王大妈的8千元就一直讨不回来。王大妈听说社区里有个社会法庭,专门处理这些让老百姓憋气上火头疼的事情就跑来试试,看能不能帮忙要回这笔钱。 结果,王大妈没花一分钱,仅仅是法官叫来那位年轻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了两次,就案结事了。在问起王大妈对社会法庭化解纠纷后的感受时,王大妈说“既省事又实在,早知道法院的社会法庭能解决我这难题啊,我早就找来了。社会法庭化民怨解民困分民忧贴民心,真是群众家门口的法庭”。 在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宣传社会法庭,让社会了解社会法庭,支持社会法庭工作。三年来,该院共发放宣传手册23000册,在各级媒体上发表相关文章70余篇,扩大了群众对社会法庭的知晓率,为社会法庭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比如,山阳法院百间房社会法庭的社会法官协助有关部门,成功调处了一起长达4年的土地纠纷案,使一起多次赴区、市上访的案件得以平息。金路村第八村民组农民孟某自2008年以来,因土地承包纠纷一直与本村民组3户农民发生纠纷,双方多次发生冲突,并纠集各自亲属相互殴斗、毁坏对方播种的庄稼,还因此多次赴市里上访。今年4月份,在乡党委、乡政府组织协调下,社会法庭两名社会法官协同司法所、村委会干部,多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通过10多天的说服教育,终于使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纠纷,越级上访。 三年来,由于社会法庭把一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消除在萌芽状态,使山阳区法院受理的一审案件数量同比下降了8.9个百分点,其中民事一审案件数量下降了20个百分点;人民法庭受理案件数量下降了25个百分点,与此相对应的是结案率上升了13个百分点,调撤率上升了19个百分点。社会法庭工作为促进城乡社会和谐、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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