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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43人受审 涉案金额超7千万
作者:刘巍巍 王恒志   发布时间:2013-07-19 10:35:38


    特大跨国电信诈骗系列案7月18日起在江苏省苏州市四家基层法院开庭审理,129名被告人将陆续受审,涉及全国30个省市区同类型电信诈骗案件510余起,案值7300余万元。其中包括备受关注的“11·29”跨国电信诈骗案,单笔涉案金额高达1200余万元。

    记者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林某某、龚某某等129名被告人分别在境外多处冒充中国法院、检察院、公安、邮政等工作人员,采用直接打电话方式向被害人虚构个人信息泄露、资产需要保全等事实,诈骗他人大量钱财。其中,被告人林某某等6人参与的骗取苏州市某公司财务经理沙某的一笔,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1200余万元。

    2011年11月29日,苏州市某投资公司财务经理沙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被人通过电信诈骗骗走1260余万元。警方循线追踪,发现一个特大跨境诈骗犯罪团伙,其诈骗平台和话务窝点设在泰国、马来西亚、印尼等6个国家及大陆和台湾地区,对大陆30各省市区进行电信诈骗。

    据悉,由于电信诈骗系列案件被告人拨打电话的犯罪地点分散,且绝大部分被害人的被骗地在江苏省外,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管辖,该系列案件分别由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和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审理。

    记者在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庭审现场看到,被告人普遍比较年轻,“11·29”案件6名被告人均是“80后”,最小的林某某只有23岁。

    据林某某、许某等多名被告人现场供述,诈骗团伙分工明确,分为一、二、三、四线人员,相互配合行骗,其中一线人员多为新手,负责拨打电话,吸引被害人“上钩”;二、三线人员负责继续深入诈骗;四线人员通常为境外人士,即团伙内“老板”,诈骗所得通常直接打至“老板”账户,再由其发放提成给一、二、三线人员。

    电信诈骗是一种利用网络、信息、电话等技术手段实施的高科技智能化犯罪,发源于境外,2005年前后传入并迅速在全国范围内蔓延,近年来国内已破获多起特大案件。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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