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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团伙冒充电信局官员实施诈骗 3人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07-10 14:08:12


    本网讯(余冬冬)  日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冒充“电信局官员”购买芯片实施团伙诈骗的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诈骗团伙成员分别获刑,并帮助被害人追回被骗金额11万余元。

    经查明,2012年8月至2013年1月,湖南的田大明、肖利红、陈中学等人一起先后来到重庆南川、黔江等地,采取以一人冒充自己亲戚是“电信局官员”先负责与被害人搭讪,另一个人冒充是外地来找人帮忙找单位卖芯片为由向两人问路、搭讪,随后带着被害人一起去与冒充的“电信局官员”见面,之后以给信息费、赚取差价等方式诱使被害人购买芯片的方式实施诈骗,先后骗取被害人刘某、赵某、成某等人11万余元。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田大明、肖利红已退清了被害人的全部赃款。

    法院认为,被告人田大明、肖利红、陈中学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陈中学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田大明、肖利红积极退款,获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可以酌定从轻处罚。遂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田大明、肖利红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被告人陈中学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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