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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法警大队被评为云南法院执法规范化先进
发布时间:2013-07-18 11:45:58
本网讯(段琼梅) 7月12日,从云南省法院司法警察(支)大队长培训会获悉,鲁甸法院法警大队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执法规范化活动先进单位”。 鲁甸法法院法警大队紧紧围绕服务审执工作要求,采取“素质强警、规范建警、有为兴警”等措施,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取得了优良的工作业绩。出色完成了上级法院和鲁甸法院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警务活动创建了“无人犯自残、脱逃,无安全隐患,无违法违纪”的佳绩。 2012年以来,法警大队共出警825人次,其中执行看管任务228人次,押解犯人228人次,值庭238次,协助执行强制措施66人次,公休日、节假日、值班172天,车辆安全行驶3万公里,接待安检来访人员2408次3977人。 2008年以来,法警大队先后有1名同志获省级表彰,5名同志获市级表彰,8名同志获县级表彰。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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