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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院动员部署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作者:许平飞   发布时间:2013-07-18 09:13:09


    近日,海南高院召开动员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省委动员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就省高院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出席大会并作动员讲话,省委第五督导组组长梁粟讲话。

    海南高院要求,每一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是要对照党章、宪法、法官法规定,看自己对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否忠诚,是否具有呼应人民群众建立公正、民主、平安、和谐的美好生活的职业理想和职业价值观,自己的履职司法行为是否遵循体现人民群众利益的党纪要求和司法行为规范。二是对照党章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法官法》和司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司法礼仪、廉洁从政廉洁司法准则、审判制度规定,改正不符合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要求的行为,勤政敬业,做一名合格的党员法官、党员干警、党员领导干部。三是对照检查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主动亮丑,欢迎指丑,不怕红脸,出一身汗,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清洗灵魂,干干净净起航,为司法为民公平正义尽责。四是对自身对照检查和群众指出的“四风”问题,诊断准,下重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从源头上治理,从根本上防范,该批评教育的教育到位,该依党纪国法处分的绝不手软,通过清理好自身肌体和组织的纯洁,保持和发扬党员的纯洁性、先进性,确保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确保党组织的健康和战斗力。



来源: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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