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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院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
作者:许平飞 发布时间:2013-07-17 09:35:46
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7月16日下午召开动员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省委动员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就省高院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出席大会并作动员讲话,省委第五督导组组长梁粟讲话。 董治良指出,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是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有力保障。省高院机关各部门和广大干警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现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训练、法治方式执政,树立人民法院为民务实公正清廉的形象。 董治良强调,要严格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整风精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摆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坚持司法公正,建立健全法院干警坚持为民务实公正清廉的长效机制,扎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着力在联系人民法院工作实际,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梁粟指出,要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聚焦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领导带头,注重建立长效机制。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关于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精神,理解活动的战略意义,统一思想行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教育实践活动与人民法院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以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法院各项工作。 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诚主持会议。省高院全体院领导及近期退出院领导班子的老同志,省委第五督导组副组长文慧及其他督导组成员,高院机关全体干警和洋浦开发区法院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结束后,全体参会人员填写评议表,对省高院党组及副厅以上院领导进行了民主评议。 来源: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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